二、8點15分將開始宣讀考場規則,請在此之前入場完畢。開考30分鐘后,不允許進入考場;開考60分鐘內和考試結束前10分鐘內不能交卷出場。考試結束鈴聲響后,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離開考場時嚴禁將試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否則考試成績視為無效。
三、諸攜帶黑色鋼筆或者簽字筆、2B鉛筆、橡皮參加考試。嚴禁將各種參考資料以及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他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電子設備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四、試卷發放后,須首先在試題本、答題卡的規定位置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答題卡上的準考證號,應從左至右頂格填寫,并用2B鉛筆在對應位置填涂。答題時注意不要折疊答題卡,用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五、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違反考場紀律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注:由于考場無停車位,請參加筆試的軍轉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由北京大學東南門、東北門到達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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