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成績核算
1、分數
國家公務員的考試成績總分是200分,行政職業能力測試100分,申論100分。一般來說,行測平均到每個題目,均分是0.7分左右。
2、計算公式
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50%
地方公務員考試成績核算
北京公務員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占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共占50%。
各地方公務員考試成績的核算與國家大致相同,極個別省份具有特殊性。
如2009年云南省公務員筆試成績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筆試加分)/3
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合成辦法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公安基礎知識成績+筆試加分)/4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報考普通公務員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報考公安人民警察崗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合成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