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是一種特殊的文章,寫作過程中除要遵循文章寫作通則外,還必須遵循一些特殊要求。
1、符合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具有合法性
(1)公文的內容必須符合黨的基本路線和國家的憲法與法律,因為,它們是我們制定的一切宏觀與微觀決策的總依據和指導綱領。
(2)要符合本系統、本機關主管業務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規章。因為它們是制定本機關一切決策的直接依據,如果在公文中提出新的政策,應當加以說明。由于公文內容還要受其他多方面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指導與制約,所以還要加強橫向聯系,了解同層次有關系統、機關的重要決策并與之保持一致,以便在工作中相互協調與配合,避免相抵觸。
2、實事求是、講究實效
公文的制發必須符合客觀實際,遵循客觀規律,切合實際需要,講求實效。
(1)公文寫作有明確的目的性與針對性,從實際出發,反對形式主義與文牘主義。
(2)公文的內容務求符合實際,反映客觀事物的本來面貌,提出切實可行的工作原則、方法,使公文具有真實性與可行性。
(3)公文寫作必須及時迅速,以盡快地實現公文的效用。
3、主題明確、結構完整、格式規范
主題是作者通過公文表達的意圖與主張,公文要求集中、鮮明、直接地表述主題。要一文一事,中心明確,令人一目了然。應圍繞主題,合理安排正文結構,做到層次清晰,條理分明,緊湊有序,過渡自然。應當具備的組成部分一定要準確齊備,格式務必莊重規范,符合國家統一規定。
4、用語莊重嚴謹、簡明通順、平實得體
公文的語言表述,必須符合公文的性質、適用范圍與行文目的以及作者的職權地位。要求:
(1)莊重嚴謹。莊重,指用語端莊持重,格調嚴肅,用以維護公文的權威性與有效性。嚴謹,指用語周密確切,無虛假錯漏,語意明確,不出歧義,是非界限清楚,褒貶得當,符合實際,用以維護公文的準確性。
(2)簡明通順。簡明,指用詞精煉不繁,以簡潔、明確的文字表述出豐富的內容,做到“言簡意賅”。簡潔明了地表述發文意圖,以獲得準確、快捷的辦事效果。盡量選用概括性詞語。利用附件壓縮公文正文的篇幅,用圖表簡化文字表述。要字斟句酌,反復修改,使文字簡潔凝練。通順,即文字流利暢達,沒有語病。
(3)平實得體。平實指語言平和,樸實自然,通俗易懂,直接、鮮明地表達作者意圖。得體,指公文語言必須符合作者的職權范圍、行文目的與特定的文種表達需要,恰當選擇用語。上行文用語要尊重,使用敬語;平行文,使用謙詞,創造良好的協商、合作氛圍;下行文要用語鄭重、準確,可適當地使用一些命令、告誡性詞語:面向人民大眾的公布性文章,強調通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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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