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英文名稱:HunanUniversityofHumanities,ScienceandTechnology
國標代碼:10553
湖南招生代號:4333
第三條我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省屬綜合性公辦普通本科大學,學校具有招收碩士研究生、本專科學生和留學生資格。
第四條我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
第二章招生計劃和錄取要求
第五條招生計劃:招生就業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合理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校務會研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將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生源計劃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我校2016年面向全國除港、澳、臺地區的31個省市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第六條語種要求:語種不限,但以英語作為授課外語。
第七條男女比例: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錄取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
(一)普通文理專業錄取
1、對進檔考生以投檔成績為依據,按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2、總分相同情況下,對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文體等方面有特長、相關考試科目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優先錄取。
3、認可各省(市、區)教育廳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二)藝術體育專業錄取
1、由我校組織藝術專業單獨考試的山東、甘肅、江蘇、江西、山西、福建、廣西等七省的藝術類考生,在符合各省錄取要求的前提下,凡獲得我校專業合格證的考生,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各專業類前50%的招生計劃按專業分排序錄取,剩余50%招生計劃按文化分加專業分的總分從高到低錄取(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三個專業按美術類統一排序錄取,舞蹈學、舞蹈編導按舞蹈類統一排序錄取;總分相同情況下以專業分高者優先錄取)。
2、除上述七省藝術考生外的藝術體育考生在符合各省錄取要求的前提下,以志愿優先的原則,湖南省按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總分進行排名錄取,其它省份在投檔的考生范圍內,按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投檔成績進行排名錄取。
(三)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運動訓練單獨招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招生等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廳和學校有關政策要求進行。
第十條錄取結果查詢:我校及時公布錄取信息,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或咨詢電話查詢錄取結果,也可通過考生所在省(市、區)招生部門公布的網站或聲訊臺查詢。
第十一條學歷、學位證書頒發:合格畢業生由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專科畢業證書;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畢業生由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收費標準和獎助措施
第十二條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廳和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三條獎助措施:學校建立了獎、貸、補、助“四位一體、聯動助學”的資助體系,多渠道、全方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發放標準均以國家和學校有關政策為準。
1、學習成績特別優秀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家庭經濟特別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且遵守校紀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2、可通過學校有關部門向銀行申請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以及向學校申請勤工助學崗位。
3、對湖南省普通高考高分考生的獎勵措施:凡被我校錄取的湖南省普通文理科平行一志愿本科生(不含湖南省藝術、體育、征集志愿及外省考生),全校排名前5名的免繳4年學費,6-10名的免繳2年學費;凡被我校錄取的湖南省普通文理科考生全省排名2000名以內的,除免繳4年學費外,另獎勵40000元。
4、成績特別優秀、家庭特別困難的本科生可申請湖南省特困優秀大學生獎學金。
5、學校對某一方面有突出貢獻或創新、發明成果的學生給予單項獎。
6、學校設有“勤奮獎學金”。
第五章辦學地點及聯系方式
第十四條學校辦學地點:湖南省婁底市氐星路
第十五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傳真):0738-8325377
郵編:417000
網址:www.huhst.edu.cn
E-mail:huhstzsb@163.com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由湖南人文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湖南人文科技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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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