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普通高考照顧加分方案解讀
5月20日,省招辦召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照顧政策解讀新聞媒體通氣會,省招辦主任王愛平就我省普通高考照顧加分方案進行了解讀。
一、我省實施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照顧加分的背景?
答:高考加分項目分為全國性和地方性兩大類。加分政策設立以來,在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為高校選拔人才提供多元評價信息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些年來,由于高考加分的高利害性,出現了地方性加分項目過多、分值過大、資格造假等問題。2010年開始,教育部會同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聯合調整加分項目,規范加分程序,并于2014年開始全面實施。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教學[2014]17號),我省組織專人,通過調研2014年各省(區、市)地方性高考加分政策,調研市(州)、縣(區)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高校、中學、考生及家長意見,征求省招委會相關成員單位意見,調研部分外省考試院的思路及做法,征求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意見等5種途徑,保證我省制定高考加分政策不走樣、不跑偏。
二、我省普通高考照顧加分的總體思路是什么?
答:總體思路有四個方面:一是堅持育人為本,體現科學合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素質教育實施,科學合理地體現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引導每一個學生全面且有個性地發展,糾正少數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傾向。
二是突出問題導向,保護考生利益。著力解決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體育、藝術等特長加分和地方性加分問題,對鼓勵類加分項目大幅減少和嚴格控制,注重保護考生利益。
三是著力完善規則,促進公平公正。嚴格制定加分項目設立程序,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加強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加分資格造假,全面推進高考招生陽光工程。
四是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既要符合高考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要求,又要考慮政策的延續性和我省實際,確保實現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規范管理、公平公正的目標任務。
三、我省取消的加分項目有哪些,如何過渡?
答:對于取消的加分項目,我省以2015年1月1日為節點,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進行過渡。過渡期內的加分分值降為5分。此外,地方性照顧加分項目僅適用于我省地方省屬院校,不再包含蘭州大學和西北民族大學。過渡辦法如下:
(一)取消的全國性加分項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以下1-5項全國性加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具有相關加分資格,加分項目及分值適用于2015年至2017年普通高考,從2018年起全部取消。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省級招生機構統一測試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按體育特長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4.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按中辦發〔2000〕28號和教基〔2001〕1號文件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5.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經市(州)黨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由新聞媒體報道,在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以上項目只適用于應屆高中畢業生。
2015年1月1日之后獲得以上項目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二)取消的甘肅省地方性加分項目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以下1-4項甘肅省地方性加分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具有相關加分資格,加分項目及分值適用于2015年至2017年普通高考,從2018年起全部取消。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藝術特長A級以上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三等獎或者省級競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一、二、三等獎或省賽區聯賽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省教育廳評定頒發的學生體育運動一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以上項目只適用于應屆高中畢業生。
2015年1月1日之后獲得以上項目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四、我省保留的加分項目有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一)保留的全國性加分項目
1.烈士子女,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對報考漢語言授課的普通高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5.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文化課加20分。
(二)保留的我省地方性加分項目
1.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2.農村戶口獨生子女戶和二女結扎戶考生,報考省屬院校理工、文史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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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