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高考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如下:
報名辦法及注意事項
(一)實行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辦法,即:考生通過登錄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www.heao.gov.cn),進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按要求如實填寫基本信息,向學校或報名點交驗報名所需證件,采集照片、指紋、身份證信息(信息采集辦法另文下發)。
(二)落實高考報名與普通高中學籍信息“硬掛鉤”的辦法,報名系統通過考生身份證號將網上報名信息與普通高中學籍信息進行對接,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在學籍地報名,必須做到學籍號、報名序號、縣區代碼相一致,不一致的提出警告信息,提交學籍管理部門進行核查;往屆生在戶籍地報名,必須做到報名序號與戶籍地縣區代碼相一致,不一致的由報名所在的縣(市、區)招辦核查。
(三)為了進一步做好農村專項計劃招生工作,規范考生資格審核,按教育部要求,戶籍地代碼采用國家統計局最新的《統計用區劃和城鄉劃分代碼》替換原有的縣區代碼,并要求考生填寫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及聯系電話等。考生及家長的戶籍地代碼含有城鄉區分信息,戶籍地代碼不屬于農村而考生類別填寫為農村應屆或農村往屆的,報名系統將提出警告信息;考生類別不屬于農村應屆或農村往屆而申報相應農村專項計劃資格的,系統也將提出警告信息。因考生本人報名信息填寫差錯造成相關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同時符合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報名條件的(對口招生報名文件另發),考生只能選擇其一報考,二者不得兼報。
(五)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包括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服裝模特類、空乘類、影視表演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和體育舞蹈類。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至少選擇參加其中一類專業省統考,音樂、美術、書法類之間不得相互兼報,但這三類中任意一類均可與其余藝術類兼報,其余藝術類之間也可兼報。
報名地點及手續
(一)我省戶籍的應屆生原則上在學籍所在地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如戶籍地、學籍地分屬不同考區,特殊原因需要在戶籍所在地報名的,須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戶籍所在地縣、市兩級招辦同意后方可報名。由于借讀等原因造成就讀學校與學籍所在學校不一致的應屆生,須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現就讀地與戶籍地一致的,可在戶籍地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
(二)我省戶籍的往屆生及其他社會考生,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招辦或其設置的報名點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明(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
(三)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地招辦或其設置的報名點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籍證明。
(四)戶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讀、學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報考,須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招辦或其設置的報名點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就讀學校所在地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檔案資料等。
(五)根據《河南省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2】180號)精神,在我省就業的外省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須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須具有當地學校正式學籍,隨學籍所在的學校參加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以及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父母一方在當地的住所和就業證明。
(六)在我省就讀的臺灣省籍考生,在學籍所在地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相應的戶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在定居地縣(市、區)招辦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河南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暫住證不作為報考的依據。
(八)報考重點大學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創新試點班),在中學學籍地隨本校應屆生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準考手續、本人身份證、戶口簿。
(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