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周口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周職院)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院簡介:周口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占地面積1655畝,總建筑面積31.7萬平方米,館藏圖書124萬冊,教學儀器設備總值8308萬元,教學設施完善,校園環境優雅,開設有42個全日制高職專業,涵蓋理、工、經、文、管、藝、醫7大學科門類,擁有一支專兼結合、結構合理、適應高職人才培養需要的“雙師型”教師隊伍。
學院現已發展成為一所集普通專科教育、成人專科教育、遠程教育、技術培訓為一體的高等職業院校。立足周口,面向河南,輻射全國,為區域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服務,贏得了社會的廣泛贊譽。先后榮獲“河南省省級文明單位”、“河南省園林單位”、“河南省衛生單位”等稱號;在“河南省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中榮獲優秀等次,被省教育廳批準為“河南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品牌示范學校”“河南省首批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學校”、“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示范性實習實訓基地”、“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學校”“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河南省首批護理專業技能緊缺人才培養基地”。
第六條辦學地點:河南省周口市開元大道、周口市文昌大道東段
第七條學校全稱: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750,河南省招生·代碼:6279)
第八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
第九條辦學層次:專科教育
第十條頒發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周口職業技術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周口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周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周口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四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由學校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2016年學院面向河南、山西、內蒙古、安徽、山東、青海、重慶、湖北、四川、吉林等10個省(自治區)招收4174名專科生。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錄取規則: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學校招生計劃,按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或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給予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我院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生錄取辦法:按文化成績上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取滿計劃為止。
第二十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一條男女生比例:我院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學費及獎助措施
第二十二條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標準執行。學費標準:文科類3300元/生/年,理工類3600元/生/年,藝術類5600元/生/年,醫學類4400元/年,體育類3600元/生/年。住宿費800元/年,書費800元/年(前兩年分年預交,畢業時按實際書費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獎助措施
為確保每位家庭困難學生順利就讀與畢業,學院建立有以“獎”“貸”“助”“勤”“減”為一體的資助體系。
“獎”: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在校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用于獎勵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
“貸”:開通國家助學貸款,家庭困難的學生按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條件和程序,每學年可向學校申請6000元以下的貸款,做到“應貸盡貸”,在校學習期間免付利息。
“助”:國家助學金3000元/生·年(覆蓋率20%)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生活。
“勤”:學院實施“勤工助學”計劃,在學院圖書館、多媒體教室、實驗室等設立勤工助學崗,讓學生業余時間參與學院管理又有一定報酬補貼生活。
“減”:學院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學生進行減收學費。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院對新生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考生檔案退回考生所在縣(市、區)招辦。
第二十五條對以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周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與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394)8693098
傳真:(0394)8693081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開元大道西段
郵編:466000
學院官網:http://www.zkvtc.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zkvtczs.university-hr.com
郵箱:zkzyzssj@163.com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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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