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學校國標代碼:13781
第六條辦學地點:河南省南陽市臥龍路1439號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九條學校概況:
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是一所全日制公辦醫學類普通高等專科學校,經過多年發展,逐步形成了以西醫為主體、中醫為特色、醫護藥技多科并舉的辦學格局。
學校占地面積1316.2畝,校舍建筑面積50余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價值1.07億元,館藏圖書155萬冊,中外文期刊1520種,創辦的《國醫論壇》雜志為國家級學術期刊。中藥標本館全國一流,人體生命科學館國內領先,艾滋病解剖標本世界少有,仲景文化特藏館獨具特色。學校建有各類標準實驗室380余個,擁有千兆校園網和手術直播示教系統,所有教室均配有多媒體教學系統。
學校有教職工3000余人(含三所直屬附屬醫院),專任教師8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職稱263人,具有碩士、博士以上學位的教師325人。學校設有14個教學系部,開設有臨床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護理、藥學、醫學影像技術等17個專業,生源遍布全國18個省、市、自治區。
為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經教育廳批準學校與菲律賓伊密里歐學院、美國卡姆登學院合作辦學,開設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藥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6個專業。教學計劃由我校和國外合作高校共同制定,部分課程由外方教授來校授課,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可獲得南陽醫專普通大專畢業證書和就業報到證,同時獲得國外合作院校所修專業學分,可申請到國外繼續深造。
學校建有3所附屬醫院,床位3100張。三所附院均建有較為完備的實訓場地和示教系統,為學生臨床教學和見習、實習提供了有力保證。
學校秉承“崇仁、厚德、恒志、精術”的校訓,致力于仲景品牌的培育,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仲景學子得到了社會廣泛認可,學生就業率連年保持在95%以上。
近年來,學校先后榮獲“河南省文明單位標兵”、“河南省文明學校”、“河南省示范性高職高專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學工作先進集體”、“河南省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和“河南省職業教育攻堅工作先進單位”、“河南省行風建設先進單位”、“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計劃公布形式: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學校通過招生簡章及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錄取工作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
1.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衡量的錄取原則擇優選拔新生。
2.對進檔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按照高考總分從高到低分配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依次考慮所報其他專業;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如服從調劑,可調劑到其他專業,不同意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退檔原則:對不服從調劑或身體健康原因不宜錄取的考生,學校給予退檔。
第十八條體檢標準: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按國家有關收費政策執行,參見2016年在各省公布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條新生報到:已錄取的新生應該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不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信息,將上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在錄取庫中予以注銷,并建立《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備案數據庫》,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畢業證書: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377-6352635963526059
學校網址:http://www.nymc.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nymc.cn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歸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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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