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縣人事部門同意,中共平陽縣委黨校向全縣公開選調公務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全縣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在職在編人員(公檢法司除外)。
(二)報名條件:1. 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要符合公務員錄用服務年限);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3.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5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4.身體健康。
二、公開選調辦法
采取報名、筆試、面試、考察、擇優錄用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5日-11月20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縣委黨校辦公室(昆陽鎮城隍路44號)。
聯系電話:58190107 58190108
報名辦法:報名者如實填寫《中共平陽縣委黨校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表格附后),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加蓋單位黨委(黨組)公章,并攜帶畢業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同底免冠單寸照片3張到縣委黨校辦公室報名。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需達到1:3以上,如未達到要求,則選調指標相應減少或者不開考。
(二)筆試與面試
經初審合格的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各占50%。筆試注重測試報考者運用理論以及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重點對報考者的口頭表達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及綜合素質進行測試。(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據筆試與面試后的總成績,按與選調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考察工作將抽調招考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按德、能、勤、績、廉和實際工作表現進行考察。考察后,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審定。如有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依次替補。
(四)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和考察綜合評定,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選調單位公示3天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選調手續。擬選調人選在公示過程中發現有影響錄用問題的,可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本次選調的具體解釋權歸中共平陽縣委黨校。
點擊下載:報名表
中共平陽縣委黨校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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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