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吉林市公開選拔副縣(局)級優秀年輕干部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視野,加大優秀年輕干部選拔力度,為優秀年輕干部脫穎而出創造條件,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和省委《關于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的意見》要求,經吉林市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地區公開選拔一批副縣(局)級優秀年輕干部。
一、公選數量、職位
這次公選共選拔10名副縣(局)級優秀年輕干部。采取非定向方式,不規定具體職位,全部考生放在一起比較,擇優選拔。
二、選拔范圍、方式
本次公選面向吉林市縣(市)區,市直部門及直屬企事業單位,駐吉林市中省直部門、企事業單位。
公選采取“一推雙考、差額票決”的方式進行,即:首先由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及直屬企事業單位,駐吉林市中省直部門、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按照報名資格條件進行推薦,推薦數量不限,也可經本單位黨委(黨組)同意,進行個人自薦報名。經組織審查后,進行考試和考察,最后由市委常委會進行差額票決,并進行上崗前培訓。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六項基本條件。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報考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35歲;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放寬到40歲:
①2009年以來曾兩次被確定為市直機關優秀公務員或被評為市、縣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或縣(市)區黨委年度考核至少一次被評為優秀領導干部。
②2009年以來曾榮獲吉林市委、市政府授予的個人獎勵或榮譽稱號,或榮獲省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直以上部門授予的個人獎勵或榮譽稱號。
③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駐吉林市中省直部門、企事業單位參照認定。
年齡計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2.職務及任職時間要求。報考人員需任市直(駐吉林市中省直)部門正處級、縣(市)區正科級領導職務1年以上,或市直(駐吉林市中省直)部門副處級、縣(市)區副科級領導職務4年以上,或市直(駐吉林市中省直)部門正副處級、縣(市)區正副科級領導職務累計3年以上;市直和中省直事業單位干部、企業管理人員中,相當于副縣級以上干部,或相當于正科級領導職務任職1年以上,或相當于副科級領導職務任職4年以上,或相當于正副科級領導職務任職累計3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的,任職時間可放寬一年。任職年限計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
3.學歷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 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 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內的;
3. 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 2009年以來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情況的,以及其他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任的。
四、選拔程序和方法
(一)推薦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3月28日至4月2日。
各單位黨委(黨組)根據公選資格條件要求,組織好本單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的報名工作。報考人員需填寫《吉林市公開選拔副縣(局)級優秀年輕干部報名表》(點擊報名表下載),打字填寫一式三份,連同報考人員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張,由本單位集中上報市公選辦。個人自薦的,需經本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并加蓋黨委(黨組)公章。各單位要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德才表現嚴格把關,要把真正優秀的年輕干部推薦上來。
(二)考試
分筆試和面試兩步進行。
1.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包括基本素質測驗、領導能力測驗兩個科目,分別占筆試成績的40%、60%。筆試安排一天時間。試題以主觀題和實踐應用題為主,基本素質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對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領導能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達到及格線方可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名單及筆試成績通過《江城日報》、吉林市江城黨建網公布。
2. 面試。在筆試成績及格人員中,按公選職位數量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果按進入面試人選比例最后1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領導能力測驗成績高的人選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分別占面試成績的50%。主要測試干部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創新能力和應變能力。面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不列為考察對象。
(三)確定考察對象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應試者的最后總成績。按照公選職位數量與考察對象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考察對象。當考察對象最后1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面試成績高的人選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名單通過《江城日報》、吉林市江城黨建網公布。
(四)組織考察
由吉林市委組織部組成考察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相關規定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五)確定擬任人選
根據筆試、面試和考察情況,綜合排序,由市委組織部按公選職位數量與票決人選1:2的比例,確定提交市委常委會差額票決人選。市委常委會差額票決后,擬任人選在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公選干部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勝任工作的,免去試用職務,由原單位按原職級安排工作。
五、紀律監督
本次公選工作由吉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組織部干部監督機構進行全程監督。同時,聘請部分市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擔任監督員,參與公選工作的監督。設立12380監督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及時調查處理相關問題。
六、其它事宜
1. 市公選辦受理報名、咨詢等事項。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及直屬企事業單位,駐吉林市中省直部門、企事業單位黨委(黨組)負責本單位的報名組織工作。市公選辦辦公地點:市委2號樓214室,聯系電話:0432—62010393。
2. 報名截止時間:4月2日下午4:30分。
3. 準考證領取時間。4月5日各單位黨委(黨組)派人到市公選辦統一領取準考證。
附件:
吉林市公開選拔副縣(局)級優秀年輕干部報名表 下載
公開選拔副縣局級優秀年輕干部報名匯總表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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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