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至7月1日填報志愿
我區從今年起,實行知分(知道高考分數)知位(知道全疆排名)知線(知道各語種各批次分數線)填報高考志愿。因此,以往高考后就填報志愿的模式將被打破。今年,按照《規定》的相關規定,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0日-7月1日,比去年推后10天左右。
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績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語種各批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零批次本科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6月28日20時(北京時間);其他批次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7月1日20時(北京時間)。
平行志愿填報及
錄取批次變化最大
今年,我區將推進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改革,試點分段填報(修改)志愿。
按照《規定》明確,2015年我區本科三批次實行完全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本科一、二、三批次均設置一個完全平行志愿組,可分別填報七、七、六個院校志愿。
在本科三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一批次、高職(專科)二批次試點分段填報(修改)志愿,即在6月20日至7月1日,考生可填報從本科零批次至高職(專科)二批次志愿(本科零批次志愿按規定時間完成填報)。錄取期間,從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開始,考生可同時進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報(修改)。
在優化和調整錄取批次設置方面,根據《規定》,2015年我區高校招生錄取共分11個批次,依次為: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本科零批次)、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及對口援疆扶貧計劃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對口援疆扶貧計劃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提前批次、對口援疆扶貧計劃本科三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職(專科)提前批次、高職(專科)一批次、高職(專科)二批次。民語言、民考漢、雙語班貧困專項及對口援疆扶貧計劃,在相關院校普通類所在批次之后投檔錄取。
嚴查高考
“移民”舞弊行為
今年,我區在《規定》中明確,2015年高考期間,我區將嚴肅查處利用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疆參加高考的政策偽造(空掛)學籍、“投機報考”等舞弊現象,堅決禁止弄虛作假行為。
據了解,自2015年起,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疆有常住戶口,初三年級及普通高中階段(高一、高二、高三)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學籍,有新疆初中畢業證書、中考成績,有三次及以上參加新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經歷,父母在疆有四年及以上合法穩定職業、居住證,有在疆一年及以上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高考報名,可報考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
自2016年起,非新疆戶籍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二、初三年級及普通高中階段(高一、高二、高三)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學籍,有新疆初中畢業證書、中考成績,有三次及以上參加新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經歷,父母在疆有五年及以上合法穩定職業、居住證,有在疆兩年及以上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高考報名,可報考區內本科院校和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
自2017年起,非新疆戶籍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質性就讀六年(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并有六年完整學籍,有新疆初中畢業證書、中考成績,有三次及以上參加新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經歷,父母在疆有六年及以上合法穩定職業、居住證,有在疆三年及以上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高考報名,可報考區內外本專科院校。
綜上所述,凡在新疆申請參加普通高考的來疆務工人員本人及其隨遷子女,自2014年以后的任何年度只要符合《細則》中相對應年度的規定要求,就可以按照該年度的報考條件進行報考。
(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