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6/4/9 13:59:43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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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08年高考指南:廣東2008年高考報名
1、符合下列條件的廣東省常住戶口的居民,具備報名資格:
⑴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⑵ 高級中等
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⑶ 身體健康,或雖有殘疾,但符合所報專業規定要求,不影響正常學習者。
2、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符合上述條件,持廣東省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僑居留證”,在居住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站)報名。
3、屬于引進人才,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內人員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畢業學歷的,符合《廣東省引進人才實行〈廣東省居住證〉暫行辦法》(粵府〔2003〕81號)規定的,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
4、高中階段戶口從省外遷入我省符合《關于進一步加強高中階段學生學籍、戶籍管理,嚴格普通高考報考資格審查的通知(粵招[2007]23號文)的規定的,可以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
5、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非統一考試的考生(包括:保送生、部分外語語種[非英語]、運動訓練及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職教師資、第二學位學士、殘障生等單考單招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
6、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⑴ 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⑵ 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
⑶ 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7、考生原則上在常住戶口所在地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報名。報名時,所有考生必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凡戶籍在廣東省的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非本省戶籍的考生不得在廣東省借考。考生需在省內異地報名參加考試的,須經借考地地級市招生辦公室批準。在高中階段戶口由省外遷入我省的考生須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
8、考生報考后,須建立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電子檔案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信息、體檢信息、志愿信息、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高中應屆生)、高中畢業鑒定(往屆生及高職生)、高中畢業成績及高考成績信息和考生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等。紙質檔案包括:考生本人簽名確認的報名登記表,報考學校志愿表,體檢表以及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電子檔案內的報名信息是考生考試、錄取入校后學籍管理以及發放畢業證書的依據,考生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填報的信息錯漏造成無法考試、錄取和畢業證電子注冊的,其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報名時,應使用戶口簿上的現用姓名(需與身份證同名)報名,并以此作為考試、錄取的依據。考生電子檔案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紙質檔案由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或市招生辦公室指定中學統一管理,被錄取考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到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或市招生辦公室指定中學領取檔案,并于報到時由新生自帶到錄取院校注冊。未注冊報到、未錄取的考生檔案于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學或單位。
9、各報名點要認真做好各類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執行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公安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高中階段學生學籍、戶籍管理,嚴格普通高考報考資格審查的通知(粵招[2007]23號文),嚴禁“非正常高考移民人員”報名。
10、報考高等職業院校的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學校、職業中學、技工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憑就讀學校證明報名,入學時由招生學校審核畢業證原件。往屆生憑畢業證書報名,并遞交畢業證復印件。
(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