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表演(演唱、演奏)專業(學制四年)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精通音樂表演理論,具備專業演唱或演奏水平和較高音樂鑒賞能力,適合在高等院校、中專及各類中學任教;在歌舞劇院、劇團、文工團等各種文藝團體從事表演和創作;也可以在電視臺、廣播電臺擔任編輯、主持人;在有關單位或部門作音樂研究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課程設置:聲樂或器樂表演、視唱練耳、樂理、藝術概論、和聲學、中外音樂史、曲式與作品分析、作曲基礎、音律美學、合奏與重奏等。
相近專業:音樂學專業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舞蹈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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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