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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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優化全省基層法院干部隊伍結構,推進法院隊伍專業化、年輕化建設,根據《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的精神,決定2009年從高等院校定向選調畢業生到我省基層法院工作。 一、 選調數量和范圍 選調數量:全省共63個基層法院參加選調,計劃選調大學畢業生200名左右。 選調范圍: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統招的2008屆、2009屆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重點選調吉林省籍法律(法學)專業的畢業生,根據工作需要選調少量計算機管理專業的畢業生。 二、 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獻精神,志愿到基層工作。 2、學業成績優良,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能適應基層工作。 三、 選調方法及程序 1、組織預報名:根據選調數量、職位、條件等情況,由工作人員到相關院校組織宣傳,并組織預報名,也可以由學生本人到省法院預報名。預報名時2009年畢業的需攜帶本人學生證、身份證、成績單及《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2008年畢業的需攜帶畢業證書,研究生學歷的須同時持同學歷、同專業的學位證書,以上所需材料須有復印件)。外地就讀的學生可以到本校就業辦咨詢,領取報名登記表選調報名登記表.xls,填寫無誤后將報名表連同本人學生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成績單復印件及學校推薦表(畢業證書復印件)送至(或郵寄至)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干部處,預報名結束后,由省法院有關部門按照選調的標準條件對報名的學生進行初步資格審查,確定選調人選的事宜另行通知。 2、現場確認報名:被確定選調的人選,還需要進行具體基層法院職位選報,并進行現場正式報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統一考試:由省考試錄用主管機關統一組織進行考試(筆試、面試)。考試形式由省考試錄用主管機關統一確定。 4、體檢、考察:對考試(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的選調生由省考試錄用機關和省法院統一組織體檢和考察。 5、錄用分配: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選調生,辦理相關錄用審批手續,經培訓后按選調計劃分配到基層法院,選調生試用期一年。 四、 安排使用 選調大學生錄用后為國家公務員,試用期滿后,任法官助理或行政職務,符合法官法條件的可任命為法官。錄用后的選調生須在錄用法院最低服務五年。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地址:長春市綠園區景陽大路1399號,郵編:130062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處聯系電話:(0431)88556403 聯系人:季偉明 金威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處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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