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15安徽省選調生考試公告”可知:
面試
(一)面試人選確定
省選調生主管部門根據規定的面試比例,從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職位筆試合格人數與招考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規定的最高面試比例的,相應調整職位招考計劃數。“985高校”職位調減的招考計劃數,調增到“211高校”同類職位上;“211高校”職位調減的招考計劃數,調增到“其他高校”同類職位上;“其他高校”職位調減的招考計劃數,不再調增到其他招考職位上。
(二)面試資格復審
參加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提供報考資格審查表、黨籍證明、學生干部任職證明、學歷學位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報考資格審查表、黨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項目經歷證明、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報考資格審查表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下載打印,黨籍證明、學生干部任職證明、學歷學位證明、項目經歷證明參考式樣見報考指南附件。
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將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所在高校黨委組織部復審,省外高校應屆畢業生將相關證明材料報送省委組織部公務員處復審(地址:合肥市廬陽區長江中路39號,省委大院北樓一樓,電話:0551—62609726,郵編:23000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將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服務地省轄市委組織部復審。
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上繳納面試考務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對因招考人數較多、需要安排2個以上面試小組的職位,為平衡不同面試小組考官評分的差異,保證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數法計算考生面試最終成績。具體方法為:考生面試最終成績=考生面試原始成績×修正系數(修正系數=同職位全部考生面試平均成績÷同職位本小組考生面試平均成績)。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加權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具體方法為: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 × 60%+面試最終成績×40%,筆試成績=行測成績+申論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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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