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未經批準自行離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試用期內的;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被終身禁考的,或自2009年以來參加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被認定填報虛假信息等仍屬取消報名資格期限內的不準許報名。
2.在近年來參加公務員考試錄用中,公告中明確規定對在面試資格復審合格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人員,在禁考期限內的;全省統一考試錄用的服務期未滿的基層政法干警定向培養人員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不準許報名。
3.現役軍人不準許報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不準許報名。同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員也不準許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
5.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人員,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