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相關性和陰陽屬性的規定性用陰陽來概括事物或現象的對立統一關系,其事物或現象必須具備如下兩方面的條件,即對立事物或現象必須具有一定的相關性和對立雙方陰陽屬性的規定性。
相關性屬性的規定性所謂相關性,是指這些事物或現象,必須是相互關聯的,而不是毫不相關的。或者事物或現象是屬于同一統一體中的相互關聯的兩部分,才能分屬陰陽。如水與火,是相互關聯而又相互對立的兩種不同事物或現象。水性寒而下走,火性熱而炎上,故水屬陰,火屬陽;又如人體的氣和血,同是構成人體考試,大網站收集和維持生命活動的基本物質,但兩者的形態和作用又有所不同。[說明]之所以水與火可以分屬陰陽,是因為兩者是對立的統一的。而火與血不能分屬陰陽,就是因為二者不是一對相互關聯的事物,亦不是統一體的對立雙方,因此不能用陰陽來區分其相對屬性,及其相互關系,因而也就沒有實際意義。所以,陰陽學說中的陰陽,僅是抽象的屬性概念,而不是指具體的事物,故《靈樞·陰陽系日月》說:“陰陽者,有名而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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