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1日,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新聞發布會在北京舉行。中國廣告協會通報了人社部和工商總局《關于印發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25號)有關內容和2014年考試工作安排。
2011年,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考試首次開考。三年來,全國報考人數為2萬余人,4449人取得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證書。
為順應廣告業發展對人才培養的需求,為廣告專業技術人員的健康成長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2014年4月,在總結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制度實行情況的基礎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并實施修訂后的《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廣告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新的制度規定順應國家“逐步建立由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開展水平評價的職業資格制度”的改革要求,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負責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職責分工對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中國廣告協會具體承擔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評價工作”。
新的制度規定和考試辦法從考試報名條件、專業和科目設置、考試時間、考試成績有效期等方面對2007年原人事部、工商總局制定的《關于印發〈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16號)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一是擴大了報考專業范圍,調整了工作經歷要求。報考專業從“廣告專業”擴大到“文學類”、“藝術學類”、“管理學類”專業;工作經歷要求根據行業實際情況和報考的不同級別,由原來的4年、2年分別調整為3年、1年。
二是取消廣告師專業劃分,整合考試科目。廣告師考試不再設置設計、策劃、文案、影視專業,考試內容上體現專業特點;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考試科目《廣告專業綜合能力與法律法規》更名為《廣告專業綜合能力》;整合廣告師考試科目,將《廣告專業案例分析》考核內容納入《廣告專業實務》科目,考試時間調整為180分鐘。
三是調整考試成績的有效期。考試成績實行2年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全部(2個)科目的考試并合格,可取得相應級別廣告專業職業資格證書。
四是調整考試時間,改為每年的第四季度,具體為每年10月中旬。
新的《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辦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為貫徹落實好新的制度規定,認真推進今后的考試工作,中國廣告協會目前正就考試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和相關具體問題,積極與財政部、發改委、人社部以及國家人事考試中心有關部門溝通協商,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同意,暫停2014年度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
新華社、中國新聞社、中央電視臺、北京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人民日報、法制日報、中國青年報、人民網、新華網、新浪等媒體單位參加了本次新聞發布會。同時,中大網校會將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的最新動態進行及時公布。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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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助理廣告師、廣告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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