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注:以上注冊造價工程師免考條件僅為參考,準確免考條件以當地考務工作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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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