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通知
贛建房[2010]32號
各設區市房管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38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考試集中在南昌進行。
二、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網上報名,具體報名辦法詳見附件2。
三、報考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0年7月5日9:00—7月11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7月13日—7月15日(正常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7月20日17:00。
四、報考條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號)第八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二)房地產經紀人報考條件
按照《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1]128號)第九條的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五、收費標準
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贛改發收費字[2006]80號文規定,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費按每人每科130元收取。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贛發改收費字[2007]1449號文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收費按每人每科70元收取。
六、考試范圍
(一)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已經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二)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以兩年為一滾動周期的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七、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以在答題紙上作答的方式進行。
(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均須使用2B鉛筆和橡皮,請參加考生自備。
八、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負責全省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輔導教材征訂和考前培訓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的宣傳、組織報名工作,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及時報送相關材料,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
1、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辦法
3、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申請表
4、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申請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附件1: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江西省考務工作計劃
2010年7月5日9:00-11日17:00 考生網上注冊登記。
7月13日-15日(正常上班時間) 現場資格審查并辦理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7月20日17:00 考生網上繳費。
8月31日前 向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報送報名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
10月11日9:00-15日17:00 考生打印準考證。
10月16日—17日 考試。
10月22日前 向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報考試材料。
附件2: 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辦法
一、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
二、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電子照片進行考試報名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考生下載打印《報名表》。
三、設區市及以下報考人員由所在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經設區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后,到設區市人事(職稱)部門進行資格終審,并到同級人事(考試)部門辦理確認手續。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在南昌的,經省建設廳住宅與房地產業處資格初審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資格終審和確認手續。在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從事房地產估價(或經紀)實務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均為原件)
四、確認通過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
五、查詢繳費狀態。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六、準考證打印。2010年10月11日9:00—15日17:00,繳費成功考生可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附件3:(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