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用設備工程師考試報名已經陸續開始,根據北京《關于2012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北京2012年公用設備工程師報名時間為2012年6月21日10:00至7月2日17:00,臺灣居民報名時間:2012年6月21日10:00至6月29日12:00,對于公用設備工程師的考試方面的有關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均可報考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或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年。
2、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3、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設計工作滿30年。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新舊專業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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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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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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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
國防工程內部環境與設備 飛行器環境與生命保障工程 |
飛行器環境控制與安全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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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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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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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學與工程 |
冷凍冷藏工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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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能與動力工程 |
制冷與低溫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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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科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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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
力 |
本專業 |
熱能與動力工程 |
熱力發動機 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 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含鍋爐、渦輪機、壓縮機等) 熱能工程 制冷與低溫技術 能源工程 工程熱物理 水利水電動力工程 冷凍冷藏工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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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
城市燃氣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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