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的考生系統的復習房產經紀人考試的知識點,本文將針對房產經紀人制度與政策考試第九章考點進行詳細的講解,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并在此預祝您金榜題名!
六、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的房產稅政策
(1)凡在房產稅征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征收房產稅。
上述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經營、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2)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計稅:
1)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2)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10%~30%)]×1.2%
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房產原值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和地方稅務部門在上述幅度內自行確定。
3)對于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3)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上述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例題:對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相關規定有( )。(2007年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試題)
A.自用的工業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B.自用的工業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計稅稅基
C.商業用途地下建筑,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
D.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規定納稅
E.地下人防設施免稅
答案:ACD
解析:自用的地下建筑,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凡在房產稅征收范圍內的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征收房產稅。
第三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納稅人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以實際使用人為納稅人;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劃分使用比例分別納稅。
二、課稅對象和計稅依據
(1)課稅對象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內的土地;
(2)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
例題1: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的主要計稅基礎是( )。(2007年《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試題)
A.標定地價
B.土地交易價格
C.土地登記面積
D.實際占用土地面積
答案:D
解析:法規考核點。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
三、適用稅額
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分類分級的幅度定額稅率。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稅額按城市大小分四個檔次:①大城市1. 5~30元;②中等城市1.2~24元;③小城市0.9~18元;④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0.6-12元。
例題1:縣城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年幅度稅額為每平方米( )元。(2008年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試題)
A.0.4~8
B.0.4~12
C.0.6~12
D.0.9~18
答案:C
解析:城鎮土地使用稅是采用分類分級的幅度定額稅率。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稅額按城市大小分4個檔次:①大城市1.5~30元;②中等城市1.2-24元;③小城市0.9~18元;④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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