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進行價格調整的方法有兩種:直接調整法(或稱金額調整法,用貨幣表示)和百分比調整法。
10、價格偏差的特殊因素有以下幾種:
⑴有一定的特殊利害關系的交易主體之間的房地產交易;
⑵有特別動機的房地產交易;
⑶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
⑷其他特殊的交易情形。
11、收益法理論依據:預期原理、資本化原理。
用收益法求得的價格稱為收益價格。
12、資本化方式有兩種:直接資本化法和貼現的資本化法。
房地產價格=房地產凈收益×收益倍數
第七章 房地產經紀機構
第一節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性質和功能
一、內涵
二、性質
三、功能
四、類型
第二節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模式
第三節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組織形式
一、組織結構
二、部門設置
第四節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崗位設置
一、設置的基本原則
二、主要崗位設置
第五節 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人員管理
一、人員管理基本原則
二、管理的主要內容
1、房地產經紀機構就是整合了一部分資源來為交易方提供服務的企業。
2、房地產經紀機構專業性的含義:
①從業人員基礎知識、操作水平的專業性;
②經紀企業組織分工的專業性。
3、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功能:
①介紹功能;
②顧問功能;
③咨詢功能;
④議價功能。
4、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工作主要是代表賣方、買方或買賣雙方出售、出租或購買、租用物業。
5、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模式:
⑴無店經營模式;
⑵直營連鎖經營模式;
⑶特許加盟連鎖經營模式;
⑷直營連鎖經營和特許經營之比較;
⑸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規模的確定。
6、無店鋪形式,并非指沒有經營的場所,而是指不設立連鎖店。綜合性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特別是從事增量市場代理的機構)。
7、直營連鎖經營:是指由同一公司所有,統一經營管理,肯有統一的企業識別系統(cis),實行集中采購和銷售,由兩個或兩個以上連鎖分店組成的一種形式。
8、特許加盟連鎖經營模式:是指特許者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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