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濟相關知識》是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房產經紀人考試 《房產經紀相關知識》知識點,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1、中國現行法律體系是怎么的?
中國現行法律體系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選條例、規章。
2、何為憲法?其特征是什么?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它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點,又具有與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憲法的內容不同于一般法律。憲法是制定一般法律的依據。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基本法律與其他法律有何不同?
基本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其他法律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的。
4、行政法規是由何機關制定的?
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關行使行政權力,改造行政職責的規范性文件。
5、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之間有何異同?
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包括:
(1)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法規。
(2)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法規。
(3)經濟特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決定,制定的在經濟特區范圍內實施的法規。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6、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有何異同?
部門規章是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地方政府規章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7、什么是法律的適用范圍?有哪幾種法律的適用范圍?
法律的適用范圍即法律的效力范圍:主要有時間效力、空間效力和對人效力。
8、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有哪些?各原則的含義是什么?
主要有:上位法優先于下位法原則。新法優先于舊法原則。特別法優先于一般法原則。法律文體優先于法律解釋原則。強行法優先于任意法原則。法不溯及既住原則。
9、什么是民法?什么是平等主體?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平等主體是指作為懂事主體來說,其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10、什么是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財產關系是指人們在產品的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經濟內容的關系,包括財產歸屬關系和財產流轉關系。
人身關系是基于人格和身份所產生的,沒有直接的財產內容的社會關系,包括人格關系和身份關系。
11、民法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禁止濫用權利原則。
12、什么是民事法律關系?其要素有哪些?
民事法律關系是由民法規范調整的社會關系,即由民法確認和保護的社會關系。要素: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合伙組織、其他組織)、客體(物、行為、智力成果。)
13、什么是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
民事權利是權利的一種形式,是民法賦予自然人或法人在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中實施一定行為或者要求他方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
民事義務是指世事法律關系的一方當事人依照法律的規定,必須實施一定行為或不實施一定行為,以滿足民事權利主體實現其權利的要求。
14、在中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如何界定的?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體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海馬,是完全懂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或精神健康狀況相適用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動。
15、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宣告失蹤的主要意義在于對失蹤人的財產進行代管和依法處理。宣告死亡會引起與生理死亡同樣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人喪失民主主體資格,其民事權利能力終止;其財產轉變為遺產,繼承形如;其婚姻關系消滅等。
16、什么是法人?其有哪幾種?
法人是相對于自然人而言的一類民事主體,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懂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包括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等。
17、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條件是什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18、哪些民事行為是無效民事行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6)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7)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19、什么是代理?它有哪些種類?代理責任有哪些?
代理是指在代理權限內,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活動結果由被代理人隨的一種法律行為。
類型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權時應遵循下列兩項原則:代理權應為維護被代理人的最大利益而行使。代理權不得濫用
20、什么是民事責任?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哪些?
民事責任是民事主體違反民事義務而依法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方式有十種:(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
更多關注:房產經紀人考試培訓 輔導資料 房產經紀人考試準考證打印 短信提醒
(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