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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土地使用權價格鑒證的成本法
(一)概念和基本公式
也成為成本逼近法,是以開發土地所耗費的各項費用之和為依據,再加上一定的利潤、利息、稅金以及土地所有權收益來去定土地使用權價格的方法。
土地使用權價格=土地取得非+開發費+稅費+利息+利潤+所有權收益
適用于新開發土地,特別是土地市場發育不完善,土地成交實例不多,無法利用市場法等方法進行鑒證的的情況,也可用于無收益又很少交易的公園、學校、公共建筑、公共設施等
(二)掌握:土地取得費、土地開發費、耕地占用稅和土地增值稅、投資利息、開發商利潤回報、土地所有權收益的含義和計算方法
土地取得費: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費用
1、征用集體土地學要支付:土地補償費、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安置補助費
2、購買城市土地:土地出讓金、拆遷費
土地開發費
基礎設施配套費、公共事業建設配套費和小區開發配套費
投資利息
資金的時間價值,包括兩部分:土地取得費利息和土地開發費利息
土地取得費利息以整個取得費為基數,計息期為整個開發期
土地開發費利息以整個開發費為基數,計息期按土地開發期限的一半計算
開發商利潤
以取得費和開發費為基數,以合理的利潤計算
所有權收益
兩種計算方法:
1、所有權收益=(土地取得費+土地開發費+稅費+利息+利潤)×增值收益率
收益率根據經驗確定,一般在10~30%之間
2、以出讓金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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