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價格鑒證師考試報名條件
2017年價格鑒證師考試為一次性收尾考試,凡截止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績仍在有效期的人員(級別為考全科的,2014、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級別為免一科的,2015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均可報名參加本次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亦不允許更改報考級別。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港澳臺居民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鑒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滿6年。
(二)獲準免試1科的條件:
從事價格鑒證工作滿2年,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鑒證理論與實務》和《價格鑒證案例分析》4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考試的,請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價格鑒證相關工作時間,其截止日期為報考年份12月31日。
僅供參考,請以當地考務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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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