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
一、日、美兩國處罰酒后駕車的做法:
國民交通安全法教育與嚴格管理并用、立法規范國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嚴刑處罰形成國民自覺遵守交通安全的社會環境。
兩國的不同:
日本更強調他律。日本對酒后駕車、醉酒駕車的處罰在法律上日趨嚴加規定,以嚴刑的威懾力,防止酒后駕車、酒后傷人的惡性事件;而美國是在社會環境引導和熏陶下的自律和他律的結合。美國政府意識到防止國民酒后駕車、酒后傷人不僅僅靠法律的嚴懲,還需要國民安全道德意識的提高。
兩國做法的借鑒意義:
必須把自律與他律相結合,將教育引導與嚴加處罰結合起來,引導國民遵守交通安全,對酒后駕車、酒后傷人事件嚴刑處罰,最終通過良好社會環境的形成,促使國民養成遵守交通安全的習慣。
二、我國在處罰酒后駕車、酒后傷人事件時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不足以起到震懾酒后駕車的作用,對交通肇事罪的制度設計過分偏重對行為后果的懲罰,阻礙了其預防作用的發揮。違法成本太低,是酒后駕車屢禁不絕的最根本原因。
應從以下方面保障交通安全:
第一,完善相應法律、法規,加大處罰力度。我們社會酒后駕車、酒后傷人事件的過分容忍,酒后駕車肇事的犯罪成本始終高不起來,一些人甚至還有“酒駕怕什么,用錢就能搞定”的想法,才不斷制造著比車禍本身更嚴重、更彌散的社會負效應。
第二,相關執法部門加大執法力度。交管部門要加大對查處力度,形成嚴管重罰的高壓態勢。在日常執勤執法中,加大對駕駛員的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的查糾力度,充分利用酒精測試儀等科技裝備,對發現酒后的駕駛員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讓每個駕駛員都不敢碰酒后駕駛的高壓線。同時加強主要公路沿線的巡邏管控力度,打擊酒后駕車違法行為,確保道路的暢通及廣大群眾的交通安全。
第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提高國民交通安全道德意識,使市民和司機意識到酒后駕車的危害性,增強自覺守法意識。
三、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國家作用
有關統計數據顯示,在我國每年由于酒后駕車而引發的交通事故多達數萬起。醉酒駕駛“猛于虎”一點都不夸張。公共安全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要前提,而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諧社會的法律尤其是刑事法律固然應當倡導寬容精神,但并不意味著矯枉過正以致“寬大無邊”。
交通安全管理,國家作為主體是不可或缺的中堅力量,只有從整體上、各個方面配合管理和防范才會收到效果。交通安全的管理是一個國家行為,在管理中國家應當起到的作用和制定的相應對策如下:
第一,完善法制,加大處罰力度。不讓慘禍發生需要“硬約束”來保障。按照我國目前《交通安全法》和《刑法》規定,酒后駕車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后果,司機將會被以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這樣的處罰力度顯得太輕。要解決違法成本太低這個問題,就要完善我國的交通安全法制,甚至提高到刑事層次上,國家《刑法》對酒后駕駛需深入探討、完善。
第二,加大執法力度,做到令行禁止。我國各地交通執法部門應嚴格檢查酒后駕駛,加強檢查常態化;同時執法部門在處罰時堅持做到一視同仁方面也還有待改進。
第三,借鑒外國經驗。巴西實行的“零容忍”法令規定,若發現酒后駕車,一律罰款500美元左右,并吊銷駕照一年。若血液中酒精濃度超標,還面臨6個月至3年監禁。我國的相關法律完全可以借鑒國外的辦法,加大處罰力度,使得駕駛者在喝酒前一定要掂量后果。而對于公職人員酒后駕車的,則從重處罰,對其行為進行公示,甚至免職。
第四,推行公眾參與交通安全管理的措施。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力度,特別是酒后駕車、酒后傷人給人身安全帶來的危害后果,使公民及廣大司機深刻認識到酒后駕車、酒后傷人對生命健康的踐踏。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參與交通安全管理與監督的權利,依靠群眾的智慧,形成誠信駕駛的社會氛圍,體現社會公平和對對生命的無限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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