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薪酬的概念
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具體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1)短期薪酬,是指企業在職工提供相關服務的年度報告期間結束后12個月內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職工薪酬,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除外。
短期薪酬具體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等。
(2)離職后福利,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在職工退休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后,提供的各種形式的報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除外。
(3)辭退福利,是指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職工的補償。
(4)其他長期職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職工薪酬,包括長期帶薪缺勤、長期殘疾福利等。
2.“應付職工薪酬”賬戶
用以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借方:登記本月實際支付的職工薪酬數額;
貸方:登記本月計算的應付職工薪酬總額,包括各種工資、獎金、津貼和福利費等。
期末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對于短期職工薪酬,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按實際發生額確認為負債,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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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