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計報表附注項目
會計報表附注是為了便于會計報表使用者理解會計報表的內容而對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項目等所做的解釋。
一般披露的內容包括:(16項)
1.不符合會計核算前提的說明。
2.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的說明。
3.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說明以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說明。
4.或有事項的說明 。
5.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說明。
6.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說明。
7.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的說明。
8.企業合并、分立的說明。
9.企業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
10.企業所有權益中,國家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變化數額及其變化原因。
11.收入說明。
12.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
13.合并會計報表的說明。
14.企業執行國家統一規定的各項改革措施、政策,對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事項的說明。
15.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情況的說明。
16.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二、對會計報表附注項目的分析
1.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及其變更的說明。
2.或有事項。企業一般不應確認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但必須在報表中披露。
三、會計報表附注對基本財務比率的影響分析
1.對變現能力比率的影響。變現能力比率主要有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其分母均為流動負債,不包括或有負債。但或有負債是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不在會計報表中反映。
或有負債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潛在義務,其存在須通過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予以證實;或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不是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或該義務的金額不能可靠計量。
或有事項準則規定,只有同時滿足如下三個條件才能將或有事項確認為負債,列示于資產負債表上:
(1)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
(2)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3)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或有事項準則規定必須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的或有負債包括:
(1)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2)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3)為其他單位提供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4)其他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其他或有負債,包括售出產品可能發生的質量事故賠償、尚未解決的稅額爭議可能出現的不利后果、污染環境可能支付的罰款和治污費用等,對于企業來說其可能性是經常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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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