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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證券交易》概述輔導
第三章 經紀業務其他事項
第一節 網上發行的申購
一、網上發行的概念和類型
(一) 網上發行的概念 股票網上發行是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新股發行主承銷商在證券交易所掛牌銷售,投資者通過證券營業部交易系統進行申購的發行方式。股票網上發行方式的基本類型有網上競價發行和網上定價發行。在我國,絕大多數股票采用了網上定價發行。
網上發行具有以下優點:1.經濟性。 2.高效性。
(二)網上發行的類型
1.網上競價發行。新股競價發行在國外指的是一種由多個承銷機構通過招標競爭確定證券發行價格,并在取得承銷權后向投資者推銷證券的發行方式,電稱招標購買方式。
網上競價發行優點:(1)市場性。(2)連續性。(3)經濟性。(4)高效性
2.網上定價發行。新股網上定價發行與網上競價發行的不同之處主要有兩點。一是發行價格的確定方式不同。定價發行方式事先確定價格;而競價發行方式是事先確定發行底價,由發行時競價決定發行價。二是認購成功者的確認方式不同。定價發行方式按抽簽決定;競價發行方式按價格優先、同等價位時間優先原則決定。
網上累計投標詢價發行和網上定價市值配售也都屬于網上定價發行模式。
網上累計投標詢價發行是利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通過向投資者在價格申購區間內的詢價過程,從而確定發行價格并向投資者發行新股的一種發行方式。
新股網上定價市值配售就是在新股網上發行時,將發行總量中一定比例的新股(也可能是全部新股)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投資者根據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購限量,自愿申購新股。如果新股發行中市值配售的比例不到100%,則市值配售與網上定價發行同時進行。兩種發行方式各自最終的發行數量,還可能取決于申購后回撥機制的執行情況。
2004年12月7日 ,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制度。根據這一制度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詢價對象(指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2006年5月1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發布(資金申購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實施辦法);2006年5月20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發布<滬市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實施辦法>。從這兩個文件規定的內容看.主要是恢復了新股發行現金申購制度。
二、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的申購程序
(一)基本規定
1.申購單位及上限。上海證券交易所,每一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不少于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當次社會公眾股上網發行數量或者99999萬股。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購單位為500股,每一證券賬戶申購委托不少于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 ,但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定價發行數量,且不超過999999500股。
2.申購次數。從一證券賬戶的多次申購委托,除第一次申購外,均視為無效申購,新股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
3.申購配號。4.資金交收。
(二)操作流程
1.投資者申購(T+0)2.申購資金凍結(T+1),由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將申購資金凍結。
3.驗資及配號(T+2)4.搖號抽簽(T+3)。5.中簽處理。6.申購資金解凍。(T+4)7.結算與登記。
三、網上增發新股中購特點
增發新股是已經上市的股份公司再次向社會發行股票。下面從定價方式、申購權及價格的確定、優先認購權等方面說明它的一些特點。
1.定價方式。增發新股價格的確定方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先向網下機構投資者詢價,而后再于網上定價發行;另一種是采取網上和網下同時累計投標詢價,即先確定一個價格區間,在網上(一般投資者)和網下 (機構投資者)同時由投資者在公布的價格區間內自主出價申購。
2.申購權及價格的確定。
3.優先認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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