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機構違反《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對經營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參加培訓等監督管理措施。
(2)證券公司、期貨公司違反《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規定,存在較大風險或者風險隱患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70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55條的規定,采取監督管理措施。
(3)違反《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存在向投資者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時未了解投資者信息,未合理劃分產品或服務的風險等級,在投資者堅持購買風險等級高于其承受能力的產品時未盡到相關職責及注意義務,未在情況變化時主動調整投資者分類、產品或者服務分級及適當性匹配意見,向投資者銷售、提供了禁止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在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前未 告知相關信息或提供了虛假信息等情形時,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137條、《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84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67條予以處理。
(4)違反《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規定,存在向不符合準入要求的投資者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向投資者就不確定的事項提供確定性的判斷,在委托其他機構銷售時未審慎選擇受托方,在代銷其他機構發行的產品或服務時未在合同中要求委托方提供相關信息等情形時,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第135條、《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83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66條予以處理。
(5)經營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①未按規定對普通投資者進行細化分類和管理的;
②未按規定進行投資者類別轉化的;
③未建立或者更新投資者評估數據庫的;
④未按規定了解所銷售產品或者所提供服務信息或履行分級義務的;
⑤未按規定劃分產品或服務風險等級的;
⑥未按規定錄音錄像或采取配套留痕安排的;
⑦未按規定制定或落實適當性內部管理制度和相關制度機制的;
⑧未按規定開展適當性自查的;
⑨未按規定妥善保存相關信息資料的;
⑩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可以依法采取市場禁入的措施。
例題
以下關于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之間相互轉化的說法,錯誤的是( )。
A.第二類專業投資者可書面告知經營機構選擇成為普通投資者,經營機構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同意投資者轉化為普通投資者
B.普通資者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應以書面形式向經營機構提出申請并確認自主承擔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后果,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C.經營機構應擔溝通過追加了解信息、投資知識測試或模擬交易等方式對投資者進行謹慎評估,確認其符合要求,說明對不同投資者履行適當性義務的差別,警示可能承擔的投資風險,告知申請的審查結果及其理由
D.經營機構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同意投資者轉化為專業投資者
【答案】A
【解析】普通投資者可書面告知經營機構選擇成為專業投資者,經營機構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同意投資者轉化為普通投資者。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