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2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知識點210(P48-49):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我國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30%。□股東享有:
1、公司重大決策參與權。行使這一權力的途徑是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必要時也可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股東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半數通過,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須2/3以上通過。
2、公司資產收益權和剩余資產分配權。一是普通股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二是解散時有權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資產。一般原則是:只能用留存收益支付;股利的支付不能減少其注冊資本;公司在無力償債時不能支付紅利。(□)我國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紅利之前,應按如下順序分配: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任意公積金。(□)行使剩余資產分配權先決條件:第一,解散之時。第二,法定程序: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其他權利。第一,查閱,建議或質詢。第二,轉讓。第三,優先認股權或配股權。(□)優先認股權是當股份公司為增加公司資本而決定增加發行新的股票時,原普通股票股東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價的某一特定價格優先認購一定數量新發行股票的權利。目的:一是保證股東原有的持股比例。二是保護原股東的利益和持股價值。股東有三種選擇:第一,認購。二是,權利轉讓。三是,不行使聽任失效。是否具有優先認股權,取決于認購時間與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前,享有;之后不享有。前者含權股,后者除權股。
(股東的義務簡單瀏覽)
知識點211(P50-51):優先股票的定義及特征。(多選、判斷)
股東享有某些優先權利(如優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財產權)。一方面,代表對公司的所有權。另一方面,兼有債權的若干特點,事先確定固定的股息率。□好處:1、籌集長期穩定的公司股本,又減輕股息的分派負擔。2、無表決權,避免公司經營決策權的分散。3、股息固定,風險小。但在公司盈利豐厚時,股息可能大大低于普通股。□特征:
1、股息率固定
2、股息分派優先
3、剩余資產分配優先
4、一般無表決權
知識點212(P52-53):優先股種類。(多選、判斷、單選)
□依據股息在當年未能足額分派時,能否在以后年度補發,分為:
1、積累優先股。
2、非積累優先股。當年結清、不能累積發放。
□依據獲得固定的股息外能否參本期剩余盈利的分配,分為:
1、參與優先股。能參與。
2、非參與優先股。不能參與。是一般意義上的優先股票。
□依據能否轉換成其他證券,分為:
1、可轉換優先股票。可轉。大多數轉成普通股票或另一種優先股。
2、不可轉換優先股票。不可轉。
□依據能否由原發行的股份公司出價贖回,分為:
1、可贖回優先股票。在一定時期按特定贖買價格由發行公司收回。公司贖回必須在短期注銷。
2、不可贖回優先股。
□依據股息率是否變動,分為:
1、股息率可調整優先股。
2、股息率固定優先股。一般意義上的優先股都是股息率固定優先股。
知識點213(P53-58):我國股票類型。(多選)
□按投資主體的性質分:
1、國家股。包括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來源上主要有:第一,國有企業改組時的凈資產。第二,政府部門向新組建的股份公司的投資。第三,代表國家投資的機構向新組建的股份公司的投資。(國有股權的另一組成部分是國有法人股)。
2、法人股。企業法人或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形成的股份。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單位向獨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資形成的稱為國有法人股,屬于國有股權。作為發起人的法人在認購股份時,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出資。
3、社會公眾股。社會公眾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我國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外資股。是股份公司向外國和我國港澳臺投資者發行的股票。按上市地域可以分為:
□①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采取記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幣標明股票面值,以外幣認購、買賣,在境內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1年對境內居民個人開放。可用現匯存款和外幣現鈔存款以及從境外匯入的外匯資金從事B股交易,不得使用外幣現鈔。股息以人民幣計價以外幣支付。
□②境外上市外資股(H香港、N紐約、S新加坡、L倫敦股)。注冊地國內股份公司向境外投資者募集并在境外上市。也采取記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
□紅籌股不屬于外資股。指在中國境外注冊、在香港上市但主要業務在中國內地或大部分股東權益來自中國境內的股票。
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按流通受限與否,分為
1、有限售條件股。有:①國家股。②國有法人持股。是指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事業單位及第一大股東為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且國有股權比例合計超過50%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③其他內資股。非國有及國有控股單位和境內自然人持有。④外資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和境外自然人持股。
2、無限售條件股。流通轉讓不受限制。
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公司的簡單了解。
股權分置改革:2005年4月發布《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有關問題的通知》,啟動分置改革試點。8月,《指導意見》,9月,《管理辦法》,我國股權分置改革全面鋪開。2/3、2/3。其他規定:方案實施起,1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轉讓。持有5%以上的之后出售12個月內不超過5%,24個月不超過10%。
相關文章:
更多關注: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考試培訓 報名時間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