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債承銷程序
(一)記賬式國債的承銷程序
1.招標發行
記賬式國債是一種無紙化國債,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向具備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國債承購包銷團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機構,以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向具備交易所國債承購包銷團資格的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信托投資公司及其他投資者發行。
2.遠程投標
3.債權托管
4.分銷:承銷團成員將中標額度銷售給非國債承銷團成員(“批發商”,理解)。
分銷分為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和試點商業銀行柜臺銷售的方式分銷。(多選題)
(二)憑證式國債的承銷程序
1.憑證式國債是一種不可上市流通的儲蓄型債券,由具備憑證式國債承銷團資格的機構承銷。各商業銀行、郵儲銀行均有資格申請加入憑證式國債承銷團。(發行期限:1個月)
2.財政部一般委托中國人民銀行分配承銷數額,采取“隨買隨賣”、利率按實際持有天數分檔計付的交易方式。
二、國債銷售的價格及其影響因素
(一)國債銷售的價格
財政部允許承銷商在發行期內自定銷售價格,隨行就市發行。
(二)影響國債銷售價格的因素
1.市場利率:市場利率上升就限制了承銷商確定銷售價格的空間,反之亦然。(反比關系)
2.承銷商承銷國債的中標成本。
3.流通市場中可比國債的收益率水平:國債承銷價格定價過高,即收益率過低,投資者就會傾向于在二級市場上購買已流通的國債,而不是直接購買新發行的國債,從而阻礙國債分銷工作順利進行。
4.國債承銷的手續費收入。
5.承銷商所期望的資金回收速度。
6.其他國債分銷過程中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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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