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5年呂梁中考報名工作通知》得知,2015年呂梁中考錄取政策方案:
高中錄取
高中錄取工作嚴格執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文件,按照“計劃公開、自愿填報、擇優錄取”的原則,高中錄取在紀檢部門的監督下,使用計算機投檔,嚴格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公示錄取結果。具體錄取辦法為:第一、二批學校統招生錄取時將第2志愿提高10分,與第1志愿同時排序,擇優錄取;若第1志愿達到所報學校的錄取分數線時,第2志愿無效。定向生錄取在統招最低錄取分數線下50分(農村30%的薄弱初中學校在線下100分)之內,根據志愿擇優錄取;若分數線內沒有生源,定向生計劃轉為該校統招計劃錄取。第一、二批收費生錄取辦法與統招生相同。在錄取時如出現最低分數并列的考生時,按①語文加數學、②文綜加理綜、③英語成績為順序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在高中錄取時,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有3個D級以上(不含3個D級)的考生高中不予錄取,理化實驗操作和信息技術等級不合格的考生高中不予錄取。
高中錄取于7月9日開始,先錄取第一批學校的統招生再錄取定向生,7月13日至15日第一批錄取的學校接收新生報到繳費,7月16日第一批錄取學校上報缺額,7月18日至19日第一批錄取的學校參加補錄統招生缺額,補錄時按原志愿進行,不再補報志愿。補錄結束后開始錄取第一批收費生,7月20日至22日學校接收第一批補錄考生和收費生報到繳費,報到結束后上報收費生缺額,7月24日按原志愿補錄第一批收費生缺額。
7月25日錄取第二批學校的統招生,7月26日至28日第二批錄取的學校接收新生報到繳費,7月29日第二批錄取學校上報缺額,7月30日至8月1日第二批錄取的學校參加補錄統招生缺額。補錄辦法與第一批相同。補錄結束后錄取第二批收費生,8月2日至4日學校接收第二批補錄考生和收費生報到繳費,報到結束后上報收費生缺額,8月6日按原志愿補錄第二批收費生缺額,并限制最低控制分數線。
沒有缺額的學校,學校必須書面上報無缺額文字材料并簽字蓋章,以備待查。
招生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已被該校錄取的新生,招生學校要及時電話通知到新生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繳費。凡被錄取的學生一律不得重復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如不報到視為自動放棄,該生的檔案成為死檔。高中錄取嚴格按志愿錄取,沒有填報志愿的考生不得參加錄取,未在呂梁參加中考的學生不得參加錄取,按批次補錄時體現考生原志愿信息,考生不進行補報志愿。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收取保證金“預錄”學生,更不得以承諾為誘餌拉攏被其它學校錄取的新生,由此引發的考生上訪由招生學校負責解釋。要實行高中錄取與建學籍相統一,各高中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招生部門錄取的學生名單上報注冊學籍,未經招生部門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否則要追究有關領導和個人的責任。發現違規招生、亂收費行為要嚴肅查處,決不姑息遷就。三年以后招生部門嚴格按照高中錄取名單審查高考應屆生的報名資格。
有關職業中學招生,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有關職教招生的政策規定,實行招生準入制度。要嚴格規范職中學校招生和辦學秩序,嚴禁職中學校與非學歷教育機構合作辦學,嚴禁有償招生和通過中介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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