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繼續(xù)推進初中畢業(yè)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其中包括:繼續(xù)推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qū)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改革。深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保障殘疾學生公平參與考試、升學的權利。對持有殘疾人證的聽力障礙學生,經本人申請,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可以免外語聽力測試,其外語成績按筆試成績折算成滿分值。
2016年,河北省初中畢業(yè)生升學文化課考試科目為6科,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兩門學科)、文科綜合(包括思想品德、歷史兩門學科)、體育,總分630分。其中語文120分,數學120分,外語120分(聽力測試30分,筆試部分9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學35分,綜合題30分),文科綜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團結教育占7分)、歷史45分,綜合題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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