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0日,本報以《青海免學費范圍基本確定》為題,報道了我省中職家庭經濟困難和涉農學生將獲免費,消息見報后,在讀者中引起強烈反響,部分讀者來電詢問哪些對象可享受此政策、政策從何時開始執行等具體細節。1月26日,從省教育廳了解到,近日,省財政、發展和改革委、教育廳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向省政府聯合上報實施方案,待省政府批轉轉入具體實施。
從2009年秋季學期起(即去年9月1日起),省內經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批準設立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和民辦中職學校全日制一、二年級在校生中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逐步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涉農專業具體包括種植、農藝、園藝、蠶桑、養殖、畜牧獸醫、水產養殖、野生動物保護、農副產品加工、棉花檢驗加工與經營、林業、園林、木材加工、林產品加工、森林資源與林政管理、森林采運工程、農村經濟管理、農業機械化、航海捕撈、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農業水利技術等21個專業。省內各中職學校按在校生的25%的比例確定農牧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免學費政策;需要特別提醒的是,以前參加(3+1項目)技能培訓且已落實補助資金的學生,不得重復享受免學費補助。各學校在申請資金時,要同時上報參加(3+1項目)的學生名單,以便同級財政部門核定補助經費。
免除學費補助資金統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補助,由中央與地方按8比2的比例分擔;地方分擔部分由省、州(縣)按6比4的比例分擔。(作者: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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