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自考畢業時間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自學考試采用施考分科、學分累計的方式逐步完成學業。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分課程進行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課程的考試。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實踐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準予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對于中山大學自考畢業申請流程相信很多人還不是很清楚,下面就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中山大學自考畢業申請流程,供大家參考:
中山大學自考畢業申請流程一:自學考試的畢業申請時間上半年為6月15~20日,下半年為12月15~20日。申請上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5月1日前辦理合并準考證號、轉考、免考、考籍數據更正手續;申請下半年畢業的考生,必須在11月1日前辦理合并準考證號、轉考、免考、考籍數據更正手續。逾期辦理者,不能申請本次畢業。
中山大學自考畢業申請流程二:辦理本科畢業申請的考生,請提前辦理前學歷的學歷鑒定,以便在申請畢業時同時提交。申請上半年本科畢業的應屆專科畢業生,可延遲至8月5日前提交學歷鑒定。按規定可延遲提交學歷鑒定的,由考生自行復印鑒定證明,并在復印件上注明準考證號、所屬地市、畢業專業等信息,將復印件寄往省考辦。
中山大學自考畢業申請流程三:申請辦理行政管理學(獨立本科段)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提供其專科成績單。
中山大學自考畢業申請流程四:申請辦理護理學(專科、獨立本科段)、中醫護理學(專科)、社區護理學(專科、獨立本科段)、藥學(獨立本科段)專業畢業的考生,需按專業要求提供資格證書。
中山大學自考畢業申請流程五:考生的畢業生考籍檔案是考生評定職稱、工資調整、工作變動的重要依據。考生領取畢業生考籍檔案后,應及時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管理,工作單位不固定的考生可將畢業生考籍檔案交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中山大學自考畢業申請流程六: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自學考試畢業證遺失或損毀不再補辦。若考生需要,可申請開具《畢業證明書》(此證明只開具一次,請考生妥善保管)。申請辦理《畢業證明書》的流程及要求為:①考生須在省級日報或省級教育報刊登畢業證遺失聲明;②考生持刊登畢業證遺失聲明的報紙、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審批登記表復印件以及個人申請到原發證地、州、市自考辦查閱畢業生花名冊,由當地自考辦核實后開具畢業證明;③考生本人持地州自考辦開具的證明及上述材料到自治區自考辦辦理《畢業證明書》。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查詢和學歷認證,有兩種情況: ① 2001年12月(含)后畢業的畢業生可通過 "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學信網) " 在線查詢認證。 ② 2001年6月(含)前畢業的畢業生由需要對考生的自考畢業證書進行認證的用人單位或招生院校向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發放畢業證書的省自考辦出具《學歷認證委托函》以及考生的畢業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辦理相關查詢認證手續。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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