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7/14 15:15:12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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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及管理學 1.管理的對象為人員、資金和物資。
2.管理具有計劃、組織、領導與控制四大職能。
3.管理的原理主要有系統原理、整分合原理、彈性原理、反饋原理、能級原理和動力原理。
4.古典管理學說的兩大流派:美國的泰羅的“科學管理”和法國的法約爾的組織理論。
5.行為管理學說是繼古典管理學說之后發展起來的,大體可分為兩個時期:前期的人際關系學說和后期的行為科學。
6.管理科學學說興起于行為科學方興未艾的時期,其基本特征是:以系統的觀點,運用數學、統計學的方法和計算機技術,為現代管理的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通過計劃與控制,以解決各項生產、經營問題。
7.管理層次與管理幅度。管理層次是行政組織縱向結構的等級層次,即行政機關中設置多少等級的工作部門。管理幅度是指一級行政機關或一名上級領導者直接領導和指揮的下級單位或工作人員的數目。
行政組織的編制管理是按法律規定的制度和程序,對行政組織的職能范圍、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等進行的管理。它包括職能管理、機構管理、人員編制管理三方面。
二、行政管理 1.我國人事管理通常包括國家行政機關的人事管理和企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前者稱為人事行政,后者稱為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人事行政與企業人事管理兩者的宗旨不同,企業人事管理以營利為主要宗旨,人事行為遵循市場規律;人事行政則以服務國家和社會大眾為根本宗旨,而不以營利為目的。
2.行政文化是行政實踐的精神成果,是社會文明與政治文明的構成部分。它的內涵包括特定時代的行政心理、行政道德和行政精神。
3.財務行政即財政,是行政管理的物質基礎。包括政府預決算管理、預算(政府)會計和審計等內容。其中政府預決算管理是全部財務行政的中心環節和最重要內容。政府預決算的內容包括:預算收支的種類、數量及收支性質和作用;各級政府處理財政收支問題時的關系;執行和實現收支計劃的法定程序、具體措施和規章制度。
我國政府決定,從1996年起中央和地方的預算編制方式實行統一的復式預算制度。復式預算是把國家同一預算年度內的全部預算收入和支出按性質進行劃分,分別匯編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收支對照表,以特定的預算來源保證特定的預算支出,使收支之間具有相對穩定的對應關系的預算編制方式。
預算會計的主要核算對象是財政性資金活動的過程及其結果。主要包括財政總預算會計、事業單位會計和行政單位會計。
4.行政執行應遵循的原則主要有:
(1)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就是要貫徹公仆精神;
(2)行政執行活動規范化;
(3)遵守行政執行程序。
5.行政公共關系指政府在施政過程中運用傳播溝通的方法,促進政府與公眾之間相互了解、理解、信任與合作的一種管理活動。行政公共關系具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征:
(1)主體的權威性;
(2)對象的復雜性;
(3)傳播的優越性;
(4)目標的獨特性。
6.行政監督的特點:
(1)行政監督主體的廣泛性;
(2)行政監督對象的特定性;
(3)行政監督的法制性。
行政監督的原則主要有:確定性原則、公開性原則、民主性原則、有效性原則和經常性原則。
行政監督主要任務和目的就是要檢查各級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對國家法律和政府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具體作用有:預防作用、補救作用和改進作用。
一般行政監督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按照隸屬關系和機關協作關系而產生的監督,它可以分為上下級之間的互相監督、主管監督和職能監督。
7.根據《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我國行政機關的監察權包括檢查權、調查權、建議權和決定權。監察工作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依法行使監察權,不受其他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2)實事求是,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在適用法律和行政紀律上人人平等;
(3)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監督檢查與改進工作相結合;
(4)依靠群眾。
8.審計監督屬于國家行政機關內部的一種特種監督,它具有如下特點:
(1)審計監督的專職性;
(2)審計監督的獨立性;
(3)審計監督范圍的廣泛性。
審計監督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分為不同的類型,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具體說,審計監督具有防護作用、評價作用和促進作用。
審計監督應遵循的原則主要有:
(1)合法性原則;
(2)獨立性原則;
(3)客觀公正原則和建設性原則。
審計監督方法,包括一般方法和技術方法。
9.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區別表現在:
(1)制裁的對象不同;
(2)制裁的行為性質不同;
(3)制裁的原則不同。
10.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學的核心問題,也是行政管理的出發點和歸宿。行政效率是效果與消耗之比,其影響因素主要有:行政環境、行政組織、行政人員和科學技術。
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徑:
(1)增強現代效率觀念;
(2)完善行政管理體制;
(3)建設高素質的行政管理人員隊伍;
(4)努力實現行政決策的科學化;
(5)健全行政法制;
(6)實現行政管理手段的現代化;
(7)改善行政環境。
11.行政決策依據決策目標性質的不同,可分為程序化決策和非程序化決策。程序化決策是對重復出現的,有一定常規可循的問題的決策。非程序化決策是對偶然發生或首次出現的、沒有現存規范和原則可循的問題的決策。領導者應將主要精力集中在非程序化決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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