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參加(廣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
1、有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留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以下情況外均不能參加: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行血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響健康和工作的疾病,能否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由各省“三支一扶”辦研究確定。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