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市直考區2016年中考用生地報名號分配的通知
連山、龍港、南票區教育局,楊家杖子開發區教育辦,學院附中,覺華島聯合校:
為確保2016年中考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將進行2015年初二生物、地理和體育衛生常識統一結業考試后學籍異動學生的2016中考用生地報名號分配工作,本報名號同為體育考試和實驗考試考好)。現通知如下:
1.分配對象
初二生地體結業考試后自外省(市)和我市外招生考區轉入,復學、復讀及未參加2015年初二生地考試等情況的2016年中考生。
2.辦理要求
(1)外轉生是指2015年“初二生地體衛結業考試”后自外省(市)和我市外招生考區轉入的學生,其中外省(市)轉入的具有外省身份證號的考生必須具備葫蘆島市戶籍(不含掛靠和單獨立戶)和葫蘆島市中小學生電子學籍。其中外省(市)和我市外招生考區轉入生的“初二生地體結業考試”成績不帶入本招生考區,必須重新參加2016年度本招生考區組織的“初二生地體考試”;本考區內2015年因特殊情況未能參加當年全市“初二生地體考試”的考生憑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可參加2016年度的全市初中二年級生物、地理和體育衛生常識學科統一結業考試,否則其成績為0分。
(2)2015年“初二生地體考試”后本招生考區內的轉學生必須到原所在學校參加2016年中考報名。南票區涉及濱海實驗中學、邱皮溝中學等學校調整的學生按新報名號報考。
3.辦理手續
(1)外轉生持完善的轉學證明和我市戶籍的原件及復印件。
(2)復學生持主管教育局批準的休(復)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復讀生必須將電子學籍駁回到初三年級。持我市市直考區的初中畢業證的原件與復印件,經學校、區(辦)教育局批準的復讀證明辦理。
(4)未參加2015年初二生地考試的2016年中考生持經學校、區(辦)教育局審核的應屆生就讀證明(含電子學籍號)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因特殊情況未能參加2015年全市初二生地體考試”證明(附帶相關證明,證明必須含2015年7月4日當天)辦理。
說明:更名生只要確保初二生地號錄入正確,學籍信息、戶籍信息和中考報名信息一致即可,不必進行辦理。
上述四類學生必須提供“葫蘆島市的全國中小學生”(義務教育階段初三)的電子學籍號,其中復學生、復讀生還要提供原初二生地考試報名號及三科成績。辦理時材料手續必須齊備(有學校、區(辦)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專用章及負責人簽名),否則不予辦理。
4.分配時間
3月15日至3月25日。
葫蘆島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2016年3月8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