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上海市2012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
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號),現將《上海市2012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紀人才網(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試動態”欄目內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上海市2012年度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
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6月30日。
二、考試時間、科目
2012年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2012年6月17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下午14:00-16: 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符合報名條件并在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免試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時間
2012年3月4日-6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00-4:00
(二)報名地點
上海市房地產行業教育中心(武寧路200弄永定新村121號)
報名點代碼:9090
報名咨詢電話:52905089
(三)報名方法
參加考試人員應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部分科目免試人員填寫),經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并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報名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專業工作經歷表、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同版)到報名點辦理手續。身份證、學歷證明和職稱資格證書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粘貼于報名表反面。(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