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省2012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2]22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2〕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2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2012年9月15日—16日。請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照《湖南省2012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有關考務工作。
二、報名條件。凡符合《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附件2)以及《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3〕63號)、《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3〕64號)、《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3〕65號)、《轉發人事部、建設部、交通部關于印發<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3〕80號)等文件的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點擊進入結構師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三、各專業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后方能報考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考試管理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見附件3。
四、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將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應考人員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應試人員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五、《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應試人員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六、為幫助應試人員做好考試準備,請各市州考試主管部門在資格審核現場將本文件的相關附件及時印發給參加專業考試的應試人員,或告知其在指定網站www.pqrc.org.cn下載。具體發放要求如下:
報考類別 |
需要印發給報考人員的附件 |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附件5、附件6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附件5、附件7 |
附件5、附件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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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附件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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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附件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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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
附件5、附件11 |
附件5、附件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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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
附件5、附件13 |
七、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或現場繳費,繳費方式詳見各市州公告)、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在2012年6月20日—30日期間,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主頁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需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照片采用JPG格式,大小為10-20KB,高寬為170*130像素;照片必須與本人相貌一致,否則清出考場并作違紀處理),確認所填信息準確無誤后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此表一經打印則不能進行修改)。
(二)資格審查和繳費。我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資格審查和繳費時間為7月3日—6日。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資格考試登記表》(須由單位人事部門核實后加蓋公章)等資格審查相關材料,按“網上報名”時所選報名點到相應市州人事考試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和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為加強報名管理,凡單位統一收集報名資料來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單位需出具介紹信,并留存單位人事部門聯系方式。嚴禁社會培訓機構代報名。
報名點為“省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請選擇報名點為“省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于7月3日—5日到湖南人才市場二樓(長沙市湘府中路168號,電話0731-84688383)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于7月3日—6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點擊“2012年各類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入口”,在“查詢正在進行”中選擇相應考試登錄),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建行卡、工行卡或銀聯卡繳納考務費,確認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手續。
各市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核對報考人員的身份證件和資格證書,對弄虛作假者要嚴肅查處。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人辦發〔1996〕52號文件規定,省職改辦將在發證前對各市州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而通過考試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并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有關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各市州須在7月16日—20日期間完成數據核對及上報工作。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且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12年9月10日-13日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八、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環保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55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等四項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003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人事編制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湘價費〔2002〕281號)、《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核定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批復》(湘價函〔2004〕4號)、《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03〕129號)精神,下列各類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如下:
(一)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87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42元);一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二科)每人每科129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84元);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二科)每人每科81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36元)。報名費每人每科15元。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87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42元);專業考試(四科)每人每科136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91元)。報名費每人每科20元。
(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69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24元);專業考試(四科)每人每科85元(含上繳國務院國資委、交通運輸部每人每科40元)。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報名費每人每科20元。
(四)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69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24元);專業考試(四科)每人每科75元(含上繳環境保護部、水利部每人每科30元)。
上述考試考務費由人事考試部門收取,報名費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收取。
九、勘測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培訓及考試輔導教材征訂發行工作由省注冊工程師管委會組織進行。
2012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領導下進行,省人事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試部門與住房城鄉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協作,合理分工,組織實施好考務管理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湖南省2012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考試報考條件,2012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3.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4.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
5.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知
6.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2012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7.2012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規程及法律法規
8.2012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2012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2012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9.2012年度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10.2012年度全國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程、規范,2012年度全國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程、規范
11.2012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12.2012年度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更新
13.2012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術標準及文件
附件1:
湖南省2012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6月2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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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網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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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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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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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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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核對省院下發的報名數據(嚴禁自行更改),并報送《報名數據核對表》和已蓋章《資格考試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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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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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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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試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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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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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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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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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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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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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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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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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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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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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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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下載如下:
附件2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附件3 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附件4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專業案例考試
附件5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報考人員須知
附件62012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
附件72012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
附件92012年度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
附件102012年度全國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專業考試
附件112012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附件122012年度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
附件132012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2年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2年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國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網組織的2012年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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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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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