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1997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決定在我國實行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并成立了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藍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三角板,橡皮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結構工程設計人員的管理,提高工程設計質量與水平,保障公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制度納入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由國家確認批準。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房屋結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為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第四條建設部、人事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人事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本規定對注冊結構工程師的考試、注冊和執業實施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全國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由建設部、人事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代表及工程設計專家組成。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成立相應的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
各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可依照本規定及建設部、人事部有關規定,負責或參與注冊結構工程師的考試和注冊等具體工作。點擊查看詳情>>>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勘察,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設計,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點擊查看詳情>>>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報名方式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的方式。2024年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時間預計為8月下旬起。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
類別 |
專業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年限 |
本
專
業 |
結構工程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無要求 |
2019年 |
建筑工程 |
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
無要求 |
2019年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 |
無要求 |
2019年 |
||
專科畢業 |
1年 |
2018年 |
||
相 近 專 業 |
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及以上學位 |
無要求 |
2019年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 |
無要求 |
2019年 |
||
專科畢業 |
1年 |
2018年 |
||
其它工科專業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及以上學位 |
1年 |
2018年 |
(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畢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筑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筑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
2、作為專業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建筑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于1項。點擊查看詳情>>>
1.網上填報信息:登錄網報平臺,進行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
2.網上初審:打印報名表承諾簽名并審核蓋章。
3.現場審核:持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4.查詢審核狀態及網上繳費。
5.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費用各地有所不同,具體考試費用參見各地官方考務公告。
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一般是在考前一周左右進行,具體準考證打印時間要按照各地發布的注冊結構工程師考務通知進行。報名成功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報名官網及時進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注冊結構工程師成績查詢官網是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在成績查詢時間考試后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成績查詢”進行查分。
202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合格標準:
一、基礎考試
注冊工程師(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基礎考試合格標準為132分(試卷滿分均為240分)。
二、專業考試
(一)注冊結構工程師(含一級、二級)專業考試合格標準均為48分(試卷滿分80分)。
(二)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的專業知識科目合格標準均為120分(試卷滿分均為200分),專業案例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初始注冊
初始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冊師注冊申請表(1式2份);
2、注冊師申請在此設計單位首次注冊的證明(如用計算機打印需由注冊師本人簽字)。
3、申請人的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件;
4、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人的聘用合同復印件(至申請注冊時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應有本人簽字);
5、聘用單位出具的受聘人職業道德證明,該證明材料由申請人自提出申請之日前最后一個服務期滿2年以上的設計單位或允許其執業的其他機構出具方為有效;
6、聘用單位的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7、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能堅持正常工作的體檢證明(近3個月內體檢有效);
8、取得資格后調往其他單位并申請注冊時,應提供工作關系調動或辭職的證明文件;
9、大專院校設計單位人員申請注冊時,應出具申請人是在職教師或設計單位在編人員的證明文件;若為在職教師,還應按 “高等學校(院)在職教師注冊須知”中規定,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點擊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