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辦理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咨協職業〔2018〕42號
各申請人和有關單位:
為配合工程咨詢單位資信評價申報工作,根據《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規程》(中咨協業〔2017〕84號,以下簡稱登記規程),我會受理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的申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申請人應根據本通知的要求,認真準備申請材料,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二、登記類別
本次登記類別為咨詢工程師(投資)初始登記、變更單位、變更專業和注銷登記。工程咨詢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應申請辦理咨詢工程師(投資)變更執業單位登記。
三、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分為電子文件和文本文件兩部分。申請人應登錄《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管理系統》(http://203.207.195.68/,以下簡稱登記管理系統),根據申請的登記類別,在線填寫相應的申請內容,上傳相應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并通過登記管理系統打印申請表,附相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預審單位。要求提交復印件的,需先查驗原件。
(一)申請初始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并裝訂成一冊:
1、初始登記申請表
(1)初始登記申請表(封面);
(2)承諾書;
(3)基本情況表;
(4)工作簡歷;
(5)相應專業的工程咨詢業績。
2、人員證明材料
(1)執業單位正在生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2)執業單位已完成告知性備案的證明;
(3)《中華人民共和國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身份證、畢業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5)執業單位為申請人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法定代表人可提交任命文件)復印件;
(6)執業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
(7)符合登記規程第八條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申請人執業的證明及所在單位的事業法人證書復印件;
3、業績證明材料
申請人作為主要參加人完成的工程咨詢成果,應包括咨詢成果文本封面頁、署名頁、目錄頁(規劃咨詢、評估咨詢可不提供)、業績所屬專業已完成告知性備案的證明,以及項目合同和委托方出具的完成證明等。要求規劃咨詢、項目咨詢、評估咨詢、全過程工程咨詢累計不少于5項業績,其中近3年的業績不少于1項。每項業績的證明材料應排列在一起。
4、繼續教育學時證明
應提供三年內的繼續教育學時證明(2017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無需提供)。
5、相片
兩張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相片背面注明單位名稱和姓名,其中一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二)申請變更執業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并裝訂成一冊:
1、變更執業單位登記申請表
(1)變更執業單位登記申請表(封面);
(2)承諾書;
(3)基本情況表;
(4)備案登記表(跨預審單位的還需提交備案登記表)。
2、人員證明材料
(1)新執業單位的正在生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2)新執業單位已完成告知性備案的證明;
(3)《中華人民共和國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4)原執業單位的解聘證明。單位發生名稱變更的企業法人單位應提供工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股東決議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復;事業法人單位應提供編制辦公室出具的批復;
(5)新執業單位為申請人出具的正在生效的一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法定代表人可提交任命文件)復印件;
(6)新執業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
(7)符合登記規程第八條的申請人,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申請人執業的證明及所在單位的事業法人證書復印件。
(三)申請變更專業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并裝訂成一冊:
1、變更專業登記申請表
(1)變更專業登記申請表(封面);
(2)承諾書;
(3)基本情況表;
(4)工作簡歷;
(5)相應專業的工程咨詢業績。
2、人員證明材料
(1)執業單位正在生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2)執業單位已完成告知性備案的證明;
(3)《中華人民共和國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4)職稱證書復印件;
(5)學制在1年及以上的與新申請專業密切相關的專業培訓、學歷或學位證明的復印件。
3、業績證明材料
申請人為申請變更的專業提供的、作為主要參加人完成的工程咨詢成果,參見初始登記業績證明材料要求。
4、繼續教育學時證明
應提供登記周期內的繼續教育學時證明。
(四)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并裝訂成一冊:
1、注銷登記申請表
(1)注銷登記申請表(封面);
(2)基本情況表。
2、人員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證書》及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執業單位必須填寫承諾書并簽名,承諾對申請材料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弄虛作假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登記;
(二)電子文件填寫和上傳原件的掃描件均需通過管理系統在線完成,相關證明材料均需上傳原件的掃描件;
(三)上報申請材料一律用A4復印紙打印,以非活頁方式裝訂;
(四)上報申請材料應按照要求格式填寫(一式1份),在申請材料封面上加蓋執業單位公章后裝入檔案袋。在管理系統中打印檔案袋封面并粘貼在檔案袋正面;
(五)申請材料應嚴格按照規定的順序裝訂,不能擅自調整;
(六)除本通知要求的內容外,申請人不需要在申請材料中附加其他材料。
五、申報時間和程序要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大連、寧波、廈門、青島、深圳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程咨詢(行業)協會,中國人民解放軍工程建設協會是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的預審單位,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所轄范圍內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申請的受理、預審工作。
申請人應在2018年7月15日之前向預審單位報送申請材料。
六、評審及登記
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告準予登記的咨詢工程師(投資)人員名單并頒發登記證書。
中國工程咨詢協會
2018年7月5日
聯系人:王若谷 聯系電話:010-68353661
中國工程咨詢協會關于辦理咨詢工程師(投資)登記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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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