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8年;
2、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6年;
3、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4年;
4、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3年;
5、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暫行規定》第二章第十條中所稱的“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具體如下:
“工學”學科門類下的所有專業;(2020年版)中所設“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是指“經濟學類”專業是指“經濟學”學科門類下“經濟學類”中的經濟學專業和經濟統計學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是指“管理學”學科門類下“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的管理科學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工程管理專業、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以及工程造價專業。
所學專業不屬于上述學科門類專業范圍的報考人員,其累計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的年限均相應增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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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行規定》中所稱“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本人應完成學業并獲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肆業證書、結業證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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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和要求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文件和考務工作通知為準。報考人員需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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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行規定》中所稱“工程咨詢業務”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工程咨詢行業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年第9號令)中規定的工程咨詢服務范圍,包括:
(一)規劃咨詢:含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行業規劃的編制;項目咨詢:含項目投資機會研究、投融資策劃,項目建議書(預可行性研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的編制,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咨詢等。
(二)評估咨詢: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的對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PPP項目實施方案、初步設計的評估,規劃和項目中期評價、后評價,項目概預決算審查,及其他履行投資管理職能所需的專業技術服務;(四)全過程工程咨詢:采用多種服務方式組合,為項目決策、實施和運營持續提供局部或整體解決方案以及管理服務。
(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投資規(2019)515號),投資咨詢、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均屬于工程咨詢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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