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將于9月7、8日舉行。2013年永州結構工程師報名時間:2013年7月1日9:00 — 7月10日17: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9月2日9:00 — 9月6日17:00。 | |||
關于做好我省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3〕219號 |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3〕7號)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可登陸http://www/pqrc.org.cn(考試動態)網站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陸http://edu.mohurd.gov.cn/查詢。有關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陸http://zg.cpta.com.cn(考試介紹)網站查詢。考生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名。
二、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7月1日9:00 — 7月10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段內,自行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ta.com),點擊網站首頁的“網上報名”,選擇“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入口”,進入我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須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的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
特別提示:
1、網上報名階段,不采集報考人員聯系電話。
2、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資格考試登記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與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照片格式必須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須為10-20KB,高寬為170*130像素。上傳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將無法在《資格考試登記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正常顯示,由此帶來不能參加考試、無法制作合格證書等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和上傳照片完成之后,請及時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維護修改。確認信息準確無誤之后,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
特別提示:
1、《資格考試登記表》一經打印不允許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2、報考人員務必在報名時間段內及時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過期報名系統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影響資格審查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后果。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之后請及時查看本人的繳費狀態,確認已經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考前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特別提示:
1、網上繳費之后不允許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2、網上繳費之后務必及時查看本人的繳費狀態,確認已經繳費成功,未及時查詢繳費狀態,致使報名未完成,影響考試,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后果。報名咨詢電話0731-84688383,82219154。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9月7日 |
8:00-11:00 |
專業知識考試(上) |
8:00-12:00 |
基礎考試(上) |
|
14:00-17:00 |
專業知識考試(下) |
|
14:00-18:00 |
基礎考試(下) |
|
9月8日 |
8:00-11:00 |
專業案例考試(上) |
8:00-12:00 |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
|
14:00-17:00 |
專業案例考試(下) |
|
14:00-18:00 |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
四、考試方式
(一)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有關的規范、手冊等各種資料。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1。
(二)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系電話。
(三)報考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四)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資格審查
從2013年開始,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考后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審查。 “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按“湖南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各市州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詳見各市州公告。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要求見附件2。
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收到合格人員名單后,須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并將審查通過人員的報名資料報送省職改辦。省職改辦將對全省報考人員報考資格審查工作進行督查,對把關不嚴、不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3年度我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長沙(省直考區)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準考證。
(二)準考證打印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3年9月2日9:00 — 9月6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環保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55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等四項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003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 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核定建設行業執業資格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批復》(湘價函〔2004〕4號)、《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03〕129號)精神,下列各類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如下:
1、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92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42元);一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二科)每人每科134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84元);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二科)每人每科86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36元)。
2、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92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42元);專業考試(四科)每人每科141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91元)。
3、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74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24元);專業考試(四科)每人每科90元(含上繳國務院國資委、交通運輸部每人每科40元)。
4、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為:基礎考試(二科)每人每科74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每人每科24元);專業考試(四科)每人每科80元(含上繳環境保護部、水利部每人每科30元)。
(四)考試用書及培訓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
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結構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的掌握用書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的內容,可參加中大結構工程師考試網組織的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培訓。
附件: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指南
附件:1. 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2.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
003.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
01.一級 |
01.基礎.一級結構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 2.專業.一級結構 |
3.專業考試(上) |
|||||
4.專業考試(下) |
||||||
004.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
02.二級 |
01.專業.二級結構 |
1.專業考試(上) |
|||
2.專業考試(下) |
||||||
008.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01.基礎 |
01.基礎.巖土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巖土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1.注冊電氣 工程師(發輸變電) |
01.基礎 |
01.基礎.發輸變電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發輸變電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2.注冊電氣 工程師(供配電) |
01.基礎 |
01.基礎.供配電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供配電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
013.注冊公用 設備工程師 (給水排水) |
01.基礎 |
01.基礎.給水排水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給水排水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4.注冊公用 設備工程師 (暖通空調) |
01.基礎 |
01.基礎.暖通空調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暖通空調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5.注冊公用 設備工程師(動力) |
01.基礎 |
01.基礎.動力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動力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16.注冊化工工程師 |
01.基礎 |
01.基礎.化工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化工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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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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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
01.基礎 |
01.基礎.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8.注冊環保工程師 |
01.基礎 |
01.基礎.環保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環保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7.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規劃) |
01.基礎 |
01.基礎.工程規劃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工程規劃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6.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工結構) |
01.基礎 |
01.基礎.水工結構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水工結構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
075.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 |
01.基礎 |
01.基礎.工程地質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工程地質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4.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
01.基礎 |
01.基礎.工程移民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工程移民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
073.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 |
01.基礎 |
01.基礎.水土保持 |
1.基礎考試(上) |
|||
2.基礎考試(下) |
||||||
02.專業 |
01.專業.水土保持 |
1.專業知識考試(上) |
||||
2.專業知識考試(下) |
||||||
3.專業案例考試(上) |
||||||
4.專業案例考試(下) |
附件2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考后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資格考試登記表》(報考人員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嚴重者,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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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