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2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2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2〕5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2年度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5月10日—6月4日。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22日 14:00—16:30 測繪綜合能力
9月23日 8:30—11:00 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14:00—17:00 測繪案例分析
三、報考條件
㈠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㈡ 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㈠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測繪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測繪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測繪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測繪類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測繪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測繪業務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理學類或者工學類專業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測繪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7.對符合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測繪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測繪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參加前述2個科目考試并合格的人員,方可獲得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
㈢ 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在規定的年限內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從事測繪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四、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類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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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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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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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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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注冊測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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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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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注冊測繪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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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測繪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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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測繪管理與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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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測繪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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