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將于6月15-16日舉行。2013年象山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1月9日-23日;繳費時間為2013年2月19日-2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6月12日-14日。 | |||
2013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網絡報名即將開始 |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2﹞63號)精神,現就我市做好該項考試報名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5日 09:00-11:00 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
14:00-16:00 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
6月16日 09:00-11:00 地籍調查(自備函數計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自備計算器)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3.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4.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2個科目。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2013年12月31日。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答題形式和要求
《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紙上作答;其它3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
四、獲得職業資格的條件
報考全部4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可以連續滾動);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證書。
五、報名方式及要求
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1月9日至23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照片的要求為2011年以后拍攝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信息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2、88390537。
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報名表”時,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其中檔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檔案存放部門蓋章)初審同意蓋章后,于2013年1月22日至24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丹城起春路21號,原勞動局后幢4樓,電話:65796620)辦理現場確認。
現場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附件)以及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本人身份證(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及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由經辦人確認、簽字并加蓋公章。
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及縣(市)、區報名確認點收到報考人員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后,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并符合報考程序者,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和職務聘任證書及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相關資料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交還給報考人員。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無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完成網上報名后,只要在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即可。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2013年2月19日至2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可于2013年6月12日至1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或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按每人每科目45元收取。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放。
七、考試用書征訂
教材征訂的具體事項由省土地調查登記協會負責,聯系電話:0571-87058856。
全國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要求高,備受社會關注,各縣(市)、區人社局、國土資源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人社部第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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