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3月份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鑒定考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閩勞鑒〔2013〕4號
各設區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各統考報考點: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3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3號文)文件精神。為保證我省2013年全國職業資格統一鑒定(以下簡稱全國統考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3年全國統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 統一鑒定的職業范圍
國家級統一鑒定的職業:營銷師(一、二級)、秘書含涉外秘書(二級)、項目管理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企業培訓師、心理咨詢師、職業指導人員、理財規劃師。
二、報名工作
全國統考按照“統一標準、統一教材、統一命題、統一考務和統一證書”的原則組織實施。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負責我省全國統考的組織安排。各設區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根據統考的安排,積極組織做好本地區的統一鑒定工作。
2013年全國統考報名截止時間:上半年4月10日,下半年10月10日,超過報名時間不予受理。報名工作由各統一鑒定報考點負責,上半年國家統考職業使用全國統一鑒定錄入器。軟件可登入省中心網站下載(網址:WWW.FJOSTA.ORG.CN)。下半年起將視在線版全國統考系統的開發進度酌情使用在線版系統。省屬統考報考點的考生報名數據上報省中心受理并進行資格審查,各省屬統考報考點提交申報材料時,需提交考生二寸免冠相片一式兩張,各報考點除提交考生相片外,還需進行考生電子相片的采集,并導入至統考報名錄入器中。市屬統考報考點考生上報各設區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受理并進行資格審查,省中心進行終審。具體考務安排工作由省中心具體安排并另行通知。
三、嚴格資格審查
各職業申報條件按省中心《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職業技能鑒定資格申報管理的指導性意見》(閩勞鑒〔2009〕73號文)文件執行,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審查考生申報資格。
四、切實加強鑒定質量管理
(一)加強統考試卷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勞社部發〔2000〕4號),加強對試卷傳遞分發過程的監督管理,確保全國統考試卷安全。
(二)加強全國統考考點管理。各市按照《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規程(試行)》(勞社廳函〔2006〕6號)和《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考務管理細則(試行)》(勞社鑒發〔2006〕6號)的有關要求,原則上每個設區市指定一個考點,特殊情況最多不超過三個考點。
(三)嚴格統考現場考務管理。要按照國家職業標準及職業技能鑒定有關規定,做好考場管理,嚴格考場紀律,杜絕作弊現象。
(四)做好質量督導和舉報查處工作。省中心將按照有關規定派遣質量督導人員,做好我省全國統考的質量督導工作。派出的質量督導員要加強對監考人員的管理,做好考場監督檢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將會同當地人力保障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對考試全過程進行巡視督導。派出的質量督導員必須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督導工作規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一律佩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或者省中心統一制作的《質量督導員》證卡。一旦發現違紀行為,要按權限及時處理逐級上報,并做好記錄。遇重大事情,即刻上報省中心。
五、收費標準
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有關規定收取。
附件:
1、2013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時間安排
2、2013年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考核方案(請登錄WWW.FJOSTA.ORG.CN查詢
附件:統考文件.doc
福建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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