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勘察設計
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鳳臺縣、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淮有關單位:
根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3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7、8日舉行,資格考試編碼見附件1,考試科目及時間見附件2。
二、考試規定及報考條件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見附件3)的規定進行。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詳見附件4。
三、申報材料
(一)首次報考人員申報材料(1份)
1.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5)。報考人員務必在申報表封面注明報考類別、級別、專業(編號及名稱參見附件1);
2.申報人的身份證、學歷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核實后當場退還);
3.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實踐年限的證明;
5.不符合規定學歷的人員,申報時還需提供滿足要求的設計圖紙(本條僅適用于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二)重考人員申報材料(1份)
1.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務必在申報表封面注明報考類別、級別、專業(編號及名稱參見附件1);
2.前次考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各市、各部門負責核實原件并加蓋公章);
3.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四、報名、報考資格審查、繳費時間及辦法
(一)網絡方式提交報名信息
考生須于2013年5月27日9:00至6月6日16:30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下個工作日中午12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凡照片審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即可下載打印報名表。
(二)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攜帶有關申報材料和報考費,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社部門辦理報名手續。屆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現場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對報考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對弄虛作假、設計單位擅自接受外單位人員掛靠報名考試的,要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對無規定學歷證書、使用過期身份證、報考人員姓名與身份證或學歷證書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報名考試。
(三)現場資審與繳費時間、地點和咨詢電話
時 間:2013年6月20日
地 點:淮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院內人事考試培訓服務大廳(原淮南市人事局,地址:劉家山路36-1)。
咨詢電話:6678516、6655119
六、考試費用
根據計辦價格〔2000〕299號、計價格〔2002〕2546號、發改價格〔2009〕2599號、發改價格〔2009〕1003號、皖價費〔2012〕85號等文件規定,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
類別 |
專業 |
標準(元/科) |
||
考試費 |
上繳考務費 |
每科計收 |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基礎 |
50 |
42 |
92 |
專業 |
50 |
84 |
134 |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基礎 |
50 |
18 |
68 |
專業 |
50 |
36 |
86 |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基礎 |
50 |
42 |
92 |
專業 |
50 |
91 |
141 |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注冊環保工程師 |
基礎 |
50 |
24 |
74 |
專業 |
50 |
30 |
80 |
|
注冊公用設備、電氣、化工、土木(港口與航道)工程師 |
基礎 |
50 |
24 |
74 |
專業 |
50 |
40 |
90 |
七、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考生可于2013年9月3日16:00起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八、其他
在外省市參加專業考試,需要本省2009年度以前基礎考試成績合格證明的人員,請于2013年5月26日至28日將《異地報考人員開具基礎考試成績證明申請單》(見附件8)傳真至省人事考試院,聯系電話:0551-63457905,傳真:0551-62862212。6月1日至2日,憑申請人身份證領取成績證明,委托他人領取的,還需出示申請人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逾期一律不再辦理。
本文附件10、11、12、13、14、15、16、17為各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有關規程規范、標準、法律法規及參考資料等的清單,各市、各單位在組織報名時須告知考生從住房和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指定網站http://www.pqrc.org.cn(考試動態)下載。
考試考務組織工作按《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執行。
為保證專業技術人員整體素質,報名參加2013年考試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化培訓模式,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一門或多門參加培訓,培訓采取個人自學、觀看網絡視頻的方式進行。參加培訓考生登陸機構網站進行報名(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詳見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巖土工程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歡迎聽課。除統一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或將采用現場面授(定點定時)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010-53688886 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訂購。為確保考生快速購買到正版考試用書,考生可采取到專業網站網上訂購進行:
考生可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
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結構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
(四)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的掌握用書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的內容,可參加中大結構工程師考試網組織的2013年結構工程師考試培訓。
附件:培訓機構及聽課流程指南
聲明:以上關于2013年巖土工程師考試報名信息主要參考官方公布考務文件時有改動,請考生以官方網站公布內容為準。
附件:1.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表
2.2013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時間表
3.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
4.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申報表
6.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統計表
7.2013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
8.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
9.異地報考人員開具基礎考試成績證明申請單
10.2013年度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2013年度全國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11.2013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規程及法律法規
12.2013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13.2013年度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14.2013年度全國注冊電氣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程、規范
15.2013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
16.2013年度全國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標準、規范
17.2013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考試主要工程技術標準及文件清單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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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